印发《新桥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发〔2021〕51号

 

中共衡山县新桥镇委员会

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印发《新桥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

  知

 

各村(社区)、驻镇各有关单位:

新桥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衡山县新桥镇委员会

                      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26


 

新桥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森林资源长效保护机制,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山办〔202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现就全面推行林长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建立镇、村社区级林长体系,基本建立林长制联席会议、部门协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考核等各项制度。

2025年,森林资源总量保持稳定,林种结构进一步优化,森林质量稳步提升,林业综合效益更加凸显,林业多元投入机制基本形成,林业助推绿色发展能力全面增强。

2035年,全林业空间布局更加合理、林业产业更加丰富、林种结构更加优化、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供给更加充足,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

二、组织体系

分级设立林长。级设立总林长和第一副林长、副林长林长由乡镇党委书记担任第一副林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副林长由各包村领导担任村级设立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村级副林长名单,请各村在11月30日前报镇林长办,联系人:罗尧初,联系电话:13975420908

分片设立林区。在镇、村之间设立林区,根据全镇森林分布状况设立四大林区,即第一林区(黄泥村、福金村、群英社区、黄金村)、第二林区(查泉村、新桥村)、第三林区(仙鹅村、石仓村、茶园台村)、第四林区(贯底社区、高新村、梅溪村)。林区负责人由镇党委根据各村蹲点干部配备情况,安排党政领导担任。

建立镇级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镇级总林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为第一副林长、副林长、六办三中心一大队负责人、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救援大队大队长,以及纪委、宣传、财政、国土、规划、水利、交通、电力、应急管理等部门同志。镇级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协调解决林长制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设立镇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镇林长制办公室牌子,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职兼任副主任由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林业站长担任,配备1-2名专业干部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村(社区)相应成立林长制办公室明确1名村(社区)干部负责林长制工作。

)配置“三员”。配置护林员、监管员和执法人员。根据林区划分情况,选聘一批年龄结构合理、热心公益事业、工作责任心强的村民担任护林员建强护林员队伍。镇林长制办公室配备1-2名懂专业的镇干部为监管员执法人员(即从事林业行政执法的人员)镇综合执法大队队员担任

)明确责任区域。林区负责人责任区域以2-4个行政村(社区)为单位镇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行政村(社区);护林员责任区域按照林区划定;监管员和执法人员责任区域以行政区域为主。

三、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镇级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镇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对全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总督导。

林区负责人:镇级总林长负责,负责组织督促本林区的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督导林区范围内的村(社区)落实林长制工作任务;负责林区范围内专职护林员选聘、审查,以及跨村协调、指导与考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调解林区范围内的森林权属争议

镇级林长:镇级总林长和林区负责人负责,负责包点村的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组织民兵、义务巡逻队不定期开展森林巡护;组织村级林长、护林员进行必要的学习培训;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调解职权范围内的森林权属争议,维护承包经营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村级林长:负责组织本村(社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做好护林员的推荐工作,落实巡查要求,组织经常性巡林护林工作;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及时发现、制止破坏资源的行为,并向上级报告;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

护林员:负责对管护网格内森林资源进行巡护,及时发现火情、林业有害生物破坏森林和名贵古树资源等违法行为并进行劝阻,及时向上级林长等报告相关情况。

监管员:负责对护林员日常管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护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日常工作开展监管考核,并对本乡镇森林资源负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并立即向执法人员、总林长、林长等报告。

执法人员:负责接收上级交办和护林员、监管员或群众反映、媒体披露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线索,组织核实并依法办理等。

镇级林长制联席会议职责

负责研究林长制工作重大事项,组织协调相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处理部门之间、村(社区)之间的重大争议问题,统筹协调其他重大事项。

镇、村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负责辖区内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本级林长报告责任区域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制订林长制相关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

)全面加强生态保护。综合考虑新桥生态资源现状,从维护生态安全、提升绿美形象、促进可持续发展、建设大美新桥的需要,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科学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毁林开垦,开展森林督查、林地保护专项行动。保持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基本稳定,对天然林实行封禁采伐,落实天然林禁伐补偿和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逐步实现天然林与公益林管护、补偿和管理并轨。加强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和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保护生物多样性;建立野生动物致损补偿人身伤害保险和名贵古树保护制度。

2025年,全林地保有量维持在5100公顷以上,森林保有量达到4600公顷,森林蓄积量达到2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7%。濒危动植物保护率达到100%。

2035年,全面建成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形成森林高质量保护发展体系,生态流域系统性、连通性互补性全面增强,生态整体步入良性循环发展轨道。

)加快实施生态提质。加强规划引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质量监管,完善政策机制,统筹考虑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数量和质量并重,节俭务实开展国土绿化。合理布局绿化空间,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因地制宜,宜乔则乔、宜灌则灌,构建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以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废和受损山体、退化林地等为主要内容开展绿化。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建设,以乡村公共绿地建设和“四旁”造林绿化为重点,营造风景林、水源涵养林,提高村庄绿化率,优化农村人居环境。鼓励引导农民利用房屋周边空闲土地,栽培珍贵树种或经济林木进行绿化美化,依托山水生态、田园风光、传统村落等,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原生自然、环境优美、富裕和谐的绿色生态乡村。制订生态廊道建设规划,以“增绿、添色、造景”为目标,打造山系、水系、路系生态廊道。大力推进义务植树主题化、常态化积极开展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植绿、爱绿、护绿活动,切实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着力推进生态惠民。通过建设高效林业基地、升级林产加工业、发展林业服务业的方式,着力推动茶叶、油茶、竹木、森林旅游康养、林下经济等重点产业发展2025年,全镇茶叶面积巩固在1000亩以上,油茶种植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竹林面积稳定在4万亩左右。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作用,精心打造特色品牌建设一批林业龙头综合加工企业,壮大湖南省仁峰农牧有限公司石仓村“油茶-黄栀子”套种规模,扶持湖南省食为天油脂有限公司发展,提升“湘衡桥”山茶油品牌影响力。积极开拓竹木产业新业态,推进竹木加工产业转型升级加快高新村竹炭加工项目建设步伐,拓展全竹开发、生物质材料(能源)新产业。制订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大力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四大类林下经济,建立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做精做深产品加工,拉长产业链条,提高林下经济产品开发的附加值,培育“一村一品”林下经济品牌。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落实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推进林地经营权流转,推动金融资本进入林业发展科学划定“一长一区三员”责任区域,原则上按2万亩林地划定一个林区,以村(社区)为单位划定一个管护网格,逐地逐片落实管护主体,确保每一个管护网格都有对应的、村级林长,都有对应的护林员、监管员和执法人员负责。镇政府明确1-2名林业专干负责林业工作,赋予林业专干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重要职能。

)完善监管监测体系。根据全镇森林资源分布状况打破村(社区)行政区域界限,科学划分森林资源监管监测区域,按照重点区域实时监控、一般区域定时查控、全部区域有效管控的要求,落实森林资源网格化管护。拓宽群众和社会组织、单位的参与渠道,提升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加强森林资源监管监测队伍能力建设,将基层林长和护林人员纳入信息智慧平台管理,配备具有定位功能的手持终端,推广卫星遥感、无人机和手机APP等新技术,进行在线分析、智能查询、精准统计和考核调度,提高林长制管理的科学化和智能化水平。对重点生态核心区域,规划森林防火视频观测点,推进森林防火观测平台建设,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镇级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网络系统建设,逐步实现森林防火监判预警系统全覆盖,为森林火灾预防和处置提供精准、高效的服务,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创新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桥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各村(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工作机构、落实责任人员,健全体制机制,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协同推进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大力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镇财政要落实推行林长制必要的工作经费各村(社区)要积极整合有关项目资金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抓好国土绿化、生态廊道建设、森林质量提升、森林资源和名贵古树保护等方面工作

)严格督导考核。要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限期进行整改。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林长的考核结果列入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社会舆论引导作用,通过政府微信公众号、大型户外电子屏、村村响广播、自媒体等渠道进行全方位宣传林长制工作,凝聚社会共识,引领公众参与,形成强大合力。总结推广林长制改革的新鲜经验和成功案例,树立先进典型,营造激励创新探索,深化创建实践,争当改革示范的社会风尚。

)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布告、公告栏、政府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各村(社区)林区主要路口和重点地段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布责任范围、姓名职务、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附件:1、《新桥镇林长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附件1:

新桥镇林长联席会议制度

(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林长制工作,明确林长制联席会议有关工作程序,根据《新桥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林长制联席会议原则上由总林长召集并主持召开;或者由总林长委托第一副林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出席人员:镇级副林长和林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同志,其他出席人员由总林长、第一副林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三条  林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镇纪委、监察室,镇机关“六办三中心一大队”,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法庭、应急救援队,以及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应急管理、宣传、水利、交通、电力等部门。

第四条  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经总林长或第一副林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第五条  会议按程序报请总林长或第一副林长确定召开,由林长制办公室筹备。

第六条  会议主要事项: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协调处理涉及部门、村(社区)之间的林权纠纷和争议;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第七条  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为林长制工作重点督察事项,由各林区负责人牵头调度,各位副林长督促蹲点村(社区)抓好落实,林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林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村级林长、副林长承办。(完)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