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乡治理标准化的实施方案(试行)

新发〔2021〕55号

 

中共新桥镇委员会

                                                        新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城乡治理标准化的实施方案(试行)

2021年12月16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通知》(中发〔2021〕34号)《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治理标准化的实施意见(试行)>》(衡发)〔2021〕14号《关于开展城乡治理标准化的实施意见(试行)》(山发〔2021〕16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大力推进市委“三强一化”建设,建设“五兴六强”现代化新衡山贡献新桥力量,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原则,用标准化理念和方略提高城乡品质、容量、效益,逐步解决推进“宜居宜业”过程中存在的瓶颈问题,用标准化推进城乡治理走出新路子。

二、发展目标

2021年底,城乡环境、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城乡治理初见成效。到2022年6月,城乡面貌“脏、乱、差、堵”基本消除,达到干干净净、顺顺畅畅、清清爽爽、舒舒服服的城乡品质。到2023年6月,全镇城乡治理标准化成为遵循和习惯。到2023年12月,城乡治理标准化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引领作用。

三、主要内容

开展城乡治理标准化重点从五个方面着力。

1.集镇治理标准化。提升集镇规划、建设标准,巩固拓展“市级文明村镇”成果。完善公共绿地、公共卫生间、绿色照明、供排水管网、生活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进一步精准制定城市道路清扫养护标准、园林绿化维护保养标准、背街小巷保洁整治标准、垃圾收集清运处置标准、建筑施工管理标准,制定宜居小区、法治物业建设标准,提升城市亮化、美化、绿化、净化、序化水平。

2.乡村治理标准化。全面推进巩固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加快“三改三清”(“三改”即改水、改厕、改路;“三清”即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进程。制定美丽屋场创建标准、乡村环境卫生标准、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标准、农房及农业生产用房管理标准,推进民生实事暖心工程、安心工程、舒心工程、顺心工程、开心工程,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推进更高质量、更好水平城乡一体化。

3.交通治理标准化。全面完善交通路网建设、统一建设标准,完善停靠点、路口、交通信号与标识标线设置,提高镇内高速路口“企业形象”管理,优化集镇车辆停放和新桥汽车站管理标准。从严整治交通顽瘴痼疾,从严整治驾驶员违规操作和货运车辆“三超两乱”行为,切实推行“戴帽工程”,不断提高道路畅通度和承载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4.市场经营治理标准化。完善集镇商业综合体、新桥和贯底农贸市场管理标准。全面加强以“门前三包”为基础的临街店面、“五小”门店和夜市管理标准,规范广告牌设置标准,不断优化市场经营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5.公共安全治理标准化。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镇区网格化管理,结合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城市创建和城乡进屋改革工作,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创新。制定完善社会治安管理标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标准、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标准、防溺水管理标准,进一步健全应急能力建设,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桥。

四、工作措施

1.宣传发动。加强城乡治理标准化舆论引导,统一思想认识,逐步召开动员会、培训会,针对性开展标准解读,推动全社会了解标准、掌握标准、实践标准,积极营造自觉对标用标的良好氛围。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全维宣传、广泛推介,让城乡治理标准化传播实践。

2.力量联动。汇聚治理力量、发挥联动合力,逐步构建起良性互联、互动、互补的城乡治理新格局。发挥全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阵地优势,积极主动融入全县标准化建设。把“网格化管理”+“衡阳群众”作为城乡末端治理的主力军,充分运用“红黑”榜、志愿服务、村规民约等形式,广泛组织、发动群众力量和社会组织参与城乡治理。

3.规范推动。镇机关各部门和驻镇二级单位按照“标准对事、规范对人”的要求,结合主责主业和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实施标准、操作规范和行为规范,分类、分项、分单元制定限时性、限底性、限权性标准和规范,真正做到有标可依、有规可循,让各类标准和规范易于坚持、严于坚持、长于坚持,成为推进全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抓手,大力提升行政效能,全面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日常调动。成立镇城乡治理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月调度、季讲评,定期、分批发布各类标准,充分运用“补丁”工作机制,查漏补缺、查短补长,推动各类标准和规范落实落地。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对各村(社区)标准化建设情况的具体指导。建立健全信息联动机制,加深与县直部门在标准制定、标准推行过程中的信息壁垒。镇纪委监委将城乡治理标准化推进纳入监督执纪检查的重要内容,将推进城乡治理标准化作为检验镇村干部作风的重要标尺,确保城乡治理标准化工作健康平稳有序推进。

5.考评促动。按照“责任共担、主责主办”的要求,每季度对各责任部门、各村(社区)进行考评,对考评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末尾的单位进行约谈。镇纪委牵头对城乡治理标准化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发现问题紧盯不放、追根溯源,督促推动整改落实。将城乡治理标准化工作纳入村(社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作为村(社区)干部个人考核评价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步骤

城乡治理标准化分四步走:

第一步,试点入轨阶段(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全面梳理城乡治理标准体系,集镇治理、乡村治理、交通治理、市场经营治理、公共安全治理统筹推进,选取群英社区、黄泥村、高新村作为城乡治理标准化试点村,发挥其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力争2022年春节前城乡容貌更美、路面更顺、门面更洁、地面更净。

第二步,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根据试点情况,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标准体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镇治理等工作,在基础条件较好的村(社区)集中攻坚、全面合标,在基础条件较差的村(社区)统筹推进、逐步达标。

第三步,深化推广阶段(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以城乡治理标准化的先行先试,带动其他各领域各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全面铺开,让全镇标准意识不断增强,形成标准生产引领行业、标准生活成为习惯、标准管理全面覆盖的新气象。

第四步,总结完善阶段(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对标县创建标准,不断完善全镇标准化指标体系,认真总结城乡治理标准化开展情况和相关经验,让标准化建设效能得到充分展现。

六、组织领导

成立新桥镇城乡治理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指导员,镇长任组长,副书记任第一副组长,相关党政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标准化办,设党政办公室)和6个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全镇城乡治理标准化的组织实施,研究工作标准和规范的制定,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治理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査各村(社区)城乡治理标准化工作落实情况。

附件:1.新桥镇城乡治理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新桥镇城乡治理标准化体系图(第一批)

3.新桥镇城乡治理标准化标准内容(第一批)

 

(此件发各村(社区),驻镇二级单位)

 

 

 

 

 

附件1

新桥镇城乡治理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导  员:康才伟  党委书记

     长:张继红  党委副书记、镇长

第一副组长:覃  凯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组  长:汪  洋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汪义军  党委委员、政协负责人

 丹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友贤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王蓝仪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唐中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胡志刚  副镇长

赵远山  人大副主席

     员:宾秋林、杨凤鸣、聂文新、刘  斌

阳艳琼、张艳琼、彭红娟、袁吉良

周贤达、杨林英、常  超、石铁球

罗尧初、刘建球、杨志辉、李球辉

周新华、傅存君、李志坚、申康程

王晶荣、旷凤池、周岳飞、王  华

 超、陈  印、赵  斌、宋  洋

彭林旭、曹  伟、谢宇芳、李连芬

熊玉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标准化办,办公地点设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胡志刚兼任)和集镇治理、乡村治理、交通治理、市场经营治理、公共安全治理标准化小组等6个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分别负责指导本组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本组标准化建设,督促检查本组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及考核本组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

(一)集镇治理标准化小组

   长:覃  凯

组 长:赵远山

责任单位:群英社区、镇执法大队

(二)乡村治理标准化小组

   长:汪  洋

组 长:杨凤鸣、聂文新

责任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乡村振兴办

(三)交通治理标准化小组

   长:胡志刚

组 长:周岳飞、王  华、傅存君、周新华

责任单位:白果交警中队、东湖交警中队、镇交管站

(四)市场经营治理标准化小组

   长:周友贤

组 长:王晶荣、彭志辉、胡益阳

责任单位:新桥市场监督管理所、群英社区、贯底社区

(五)公共安全治理标准化小组

   长:覃  凯

组 长:唐中华、申康程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镇应急办、新桥派出所

(六)城乡治理标准化督导小组

      长:李  丹

   组 长:唐志颖、李志坚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监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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