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镇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有关精神,根据省、市、县《“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内容,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2024年深化“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严的基调,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赋能,全面巩固、持续深化“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保障惠农政策执行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新桥镇“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党委书记李雁任指导员,党委副书记、镇长张继红任组长。镇纪委承担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责任分工
1.工作小组牵头抓总。工作小组负责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实施,适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工作调度会,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2.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依据职责强化监管,牵头推动相关整治工作。镇纪委负责结合重点任务同步开展专项督察,财政所负责对相关涉农资金、资产及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各项惠民资金补贴的落实督查,镇自然资源办公室负责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突出问题整治,民政办负责对村务公开、党建办对村级挂牌开展督查。
三、工作重点
“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主要是督促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一)深化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
1.惠农补贴基础信息管理工作。
(1)全面清理惠农补贴资金基础数据,及时纠正惠农补贴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一卡通”账号等不正确信息,是否及时注销死亡对象等。
(2)耕地地力保护、种粮农民一次性补助、稻谷补贴等农业补贴是否建立相应的耕地面积台账,种粮大户资料台账,建立完整的惠农补贴基础信息数据库。
2.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1)是否存在政策执行“打折扣”,农民应享受政策未享受。
(2)村级、镇主管部门履行审核审批职责是否到位。
(3)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是否到位等问题。
3.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工作。
纠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以及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结存闲置惠农补贴资金;补贴标准不公开透明、分配不公、违规发放以及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索、拿、卡、要;在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过程中弄虚作假、重复发放,超标准超范围发放;长期抛荒地发放补贴,耕地转为林地发放补贴,非农征(占)用已改变用途耕地发放补贴,用补贴资金抵扣群众应交费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补贴资金以及利用补贴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4.“一卡通”卡折管理工作。
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数据更新不准确、不及时,是否存在“一人多卡”,私自开设、保管甚至扣押群众卡折。
5.农村五保、低保、临时救助、救灾、雨露计划管理工作。
重点核查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审核不严、弄虚作假、应纳未纳等问题。
6.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
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审批不够严谨、时间逻辑错误、资料缺失或不合规、资料不对称出现危房改造“一照两用”等问题。
牵头责任人:覃 凯
配合责任人:汪 洋、胡志刚、杨凤鸣、胡 蓉
十二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资料是否分类整理和完善,是否建立规范台账。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级财务、集体经济合同、村级违规举债等问题是否清理到位。
牵头责任人:汪 洋
配合责任人:覃 凯、杨凤鸣、胡 蓉
十二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三)深化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突出问题整治。以“田长制”为重要抓手,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地方党政同责制度。完成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 “非粮化”整改田长任务、“月清三地两矿”耕地减少提醒图斑整改任务、市长任中审计反馈“非农非粮”问题整改任务,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工作台账;做好国家审计反馈补充耕地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工作。
牵头责任人:汪 洋、胡志刚
配合责任人:覃 凯
十二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四)深化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突出问题整治。全面起底新桥镇近两年涉农项目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重点整治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评审流于形式;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谋取私利以及项目监管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牵头责任人:汪 洋
配合责任人:覃 凯、胡 蓉等。
十二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五)深化村务公开专项整治。
1.村务公开是否及时到位,建立相关台账;
2.“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是否履行到位;
3.各项惠农政策、惠农补贴、村级财务是否按要求公开到位;
4.是否按要求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
5.村级挂牌是否整治到位。
牵头责任人:王蓝仪、杨凤鸣
配合责任人:汪 洋、覃 凯等。
十二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3月中旬前完成)
1.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专项行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压紧压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办公室等部门牵头责任和监管职责。抓好行动方案制定和组织部署等工作。
2.起底涉农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对涉农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重点关注2023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来群众身边、反映强烈、涉嫌腐败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做到有的放矢。
(二)自查自纠(2024年5月底前完成)
3.开展全面深入自查。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督促相关部门,深入村(社区)进行自查自纠,摸清本辖区问题底数、建立重点问题清单,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切实抓好纠治。
4.推动问题线索处置。针对自查掌握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权限及时移交镇纪委处置。
(三)督查抽查。(2024年9中旬前完成)
5.召开阶段工作调度会。自查自纠结束后,镇纪委适时组织牵头部门和有关配合部门召开工作调度会,汇总阶段情况,部署下一步督查抽查,指导推动专项行动。
6.开展集中督查抽查。镇纪委、各相关部门、村(社区)准备前期工作资料随时准备接受县纪委监委抽查督查。
7.督办重点问题线索。督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镇纪委及时处置上级交办问题线索和自查自纠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
(四)查纠整改(2024年11月中旬前完成)
8.督促推动实时整改。整改过程要有时限、有措施、有目标、有成效,以责任落实、作风改进、用权规范为着力点,确保专项行动质效提升。
9.查处通报典型案件。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及时查处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开展好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持续释放强烈信号,形成高压氛围。
(五)总结报告(2024年12月中旬前完成)
10.配合开展考核考评工作。按照《衡山县2024年深化“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将继续纳入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做好年度考核准备工作和评议工作。
11.全面汇总报告情况。汇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及时向县纪委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对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扛牢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推动全镇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二)加强统筹协调,提升监督质效。推动各部门相互配合,镇村两级上下联动,增强“一起做工作”理念。整合各类监督力量,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提升监督效能。
(三)立足长治长效,推进正本清源。镇纪委将把监督重点聚焦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案件剖析,总结发案情况,查找体制机制问题;通过制发提醒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各部门切实加强监管,堵住管理漏洞,打好制度“补丁”,筑牢清廉防线。
中共新桥镇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