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和乡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的公示

永和乡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来源公告:

 

     告

现将永和乡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来源予以公告,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永和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991353

                   

 

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22日)。

永和乡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来源公告(事前)

序号

资金来源

指标文号

资金金额(万元)

收文日期

公告日期

备注

1

市指标文号

衡财农指【2021】24号

   县指标文号

山财振联【2021】18号

0.9万元

2021年10月12日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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