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乡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来源公告:
公 告
现将永和乡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来源予以公告,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永和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991353
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2月10日至2023年12月20日)。
永和乡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来源公告(事前)
序号 | 资金来源 | 指标文号 | 资金金额(万元) | 收文日期 | 公告日期 | 备注 |
1 | 市 |
市指标文号:衡财农指【2023】231号 县指标文号:山财振联【2023】42号 | 0.757万元 | 2023年12月10日 | 2023年12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