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乡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24.1

永和乡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来源公告:

 

      告

现将永和乡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来源予以公告,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永和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991353

                   

 

公示期为10天(20240118日至20240128日)。

永和乡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来源公告(事前)

序号

资金来源

指标文号

资金金额(万元)

收文日期

公告日期

备注

1

 

县指标文号:办通20241

0.1万元

20240118

20240118
















 


相关阅读: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移动政务 部门电话

主办: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衡山县数据局

联系方式:0734-5825450 121212683@qq.com(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4040629号-1 网站标识码:4304230002 湘公网安备 430423026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