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乡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来源公告:
公 告
现将永和乡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来源予以公告,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永和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991353
公示期为10天(2024年01月18日至2024年01月28日)。
永和乡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来源公告(事前)
序号 | 资金来源 | 指标文号 | 资金金额(万元) | 收文日期 | 公告日期 | 备注 |
1 | 县 |
县指标文号:山办通【2024】1号 | 0.1万元 | 2024年01月18日 | 2024年01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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