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乡政务集成服务"大综窗"标准化改革的实施细则


永和乡政务集成服务"大综窗"标准化改革的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8〕4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18 号)、《衡山县优化营商环境 推行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改革实施方案》(山政办发〔2021〕30号)、《衡山县政务集成服务"大综窗"标准化改革实施细则》(山政办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乡、村(社区)政务服务大厅"一网、一门、一次"规范和高效运行,实现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制定"大综窗"标准化改革实施细则。

一、改革目标

通过实行政务集成服务"大综窗"标准化改革,在乡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集成服务模式,实现县、乡(乡)、村(社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理,实现受理、审批、监管分离,促进审批部门机构、人员、业务的优化、整合、再造,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为公众提供更规范、高效、满意的服务。

二、改革内容和任务

乡、村(社区)要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强化窗口队伍,设置功能综合、设施完善的政务服务大厅,坚持"应进必进、充分授权"的要求,将民政、卫健、农业农村、市场监管、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人社、医保、公安、退役军人、供水供电等领域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理,同时,强化综合窗口功能,真正实现政务服务"一门""一窗""一网"。

(一)严格落实"两集中三到位",两集中: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和审批都集中到政务中心;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都集中在衡阳市一体化平台受理。三到位: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位;授权和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各中心、办公室要配合乡政务中心对一体化平台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仔细梳理,优化流程,确保可办、能办。

1. 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受理都集中到政务中心,即办件由政务中心直接办结出件;承诺件经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推送到相关审批人员审批后,由相关业务办公室将办结文书、证件送到政务中心综合窗出件,不得要求申请人分别找相应办公室;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都要通过衡阳市一体化平台受理、审批(需要内网办理的业务,窗口人员进行二次录入)。

2. 确保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专岗专位,政务中心主任原则上不安排其它中心工作,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固定岗位,专门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初审、推送、出件。

3. 乡政务服务大厅的首席代表为政务中心主任,乡党委、政府授权给首席代表。首席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履行政务大厅窗口管理、组织政务平台事项梳理、审批服务综合协调、简单事项的审批办结等职责。

4.  乡政务大厅设置2个综合受理窗口,至少安排2名受理员,受理员负责收件、初审、送审、出件,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在衡阳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受理,实现大厅一个门进、一个门出,不让群众到各办公室跑。

5.  村(社区)服务大厅至少设置1个综合受理窗口,安排一名受理员,对照"一门式"服务清单受理、审核、出件。

6.  乡、村(社区)服务大厅软、硬件建设,根据政务服务工作需要,实行各自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二)认真开展事项清理

1. 对一体化平台依申请类事项、县直部门赋权(直接赋权、委托下放、服务前移)事项、基层一门式服务事项,逐一开展梳理,核准实施清单,完善办理要素。

2. 制定政务大厅进驻事项表,做到同一事项编码有业务办理项的列明所有业务办理项,没有业务办理项的列入独立项或子项。进驻事项表中各事项的办件类型和承诺办件时限需与省平台保持一致或者优于省平台信息。

3. 进驻事项表中的办件频次依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填写,分为:高频事项、低频事项、常年无办件事项。

4. 进驻事项表中即办件为"即来即办",办理流程原则上不超过2个,且由政务中心主任审批;较复杂的事项可实行承诺办理,由相关审批人、分管领导审批。

(三)制作可操作的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中各要素原则上要与省平台实施清单保持一致,列明:事项编码、事项名称、服务对象、受理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流程等。由政务中心制作后统一摆放大厅。

(四)乡政务大厅设置2个综合受理窗口,至少安排2名受理员,受理员负责收件、初审、送审、出件,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在衡阳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受理,实现大厅一个门进、一个门出,不让群众到各办公室跑。

(五)审批权在乡本级的依申请类事项,其受理、出件在乡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实施;审批权在县直部门的依申请类事项,受理由乡政务中心综合窗口负责,县直部门通过一体化平台完成审批后,办理结果文书、证件由县政务中心出件窗口邮寄到乡政务中心送达申请人。

(六)乡、村(社区)服务大厅软、硬件建设,根据政务服务工作需要,实行各自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七)村(社区)服务大厅至少设置1个综合受理窗口,安排一名受理员,对照"一门式"服务清单受理、审核、出件。


三、职责分工

(一)乡、村(社区)政务工作职责

1. 负责制定乡、村级推进"大综窗"标准化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2022年3月完成)

2.按"三集中三到位"和"大综窗"改革要求组织乡审批职能全部进驻乡政务中心,扩大审批服务事项下沉到村(社区)范围。(2022年3月完成)

3. 负责乡、村政务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设置大厅综合窗口并配置工作人员,强化窗口人员专职服务和作风纪律考核。(2022年3月完成)

4. 落实综合窗改革相关规定,健全工作制度。(2022年3月完成)

5. 负责推进"一门式"公共服务在乡、村两级的应用。(长期坚持)

6. 乡政务服务中心加强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培训和考核。(长期坚持)

(二)乡(镇)政务中心职责

1. 依照职能部门梳理的办事指南和受理清单,对群众和企业现场办事申请材料是否齐备、规范进行核查。(长期坚持)

2. 负责"一窗受理"的日常咨询、受理、分办、催办,以及相关配套服务区域设备的日常使用,为前来大厅现场办事的群众和企业提供服务。(长期坚持)

3. 负责将当日受理的办件材料进行归集和整理,做好日常移交、封存等工作。(长期坚持)

4. 负责职能部门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书的统一出件工作。根据业务类型、审批结果形式,及时核对部门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件与电子证照信息,对部门书面证照信息进行扫描和电子化处理归集,对快递寄送件督促邮政窗口当日进行签收、寄发、登记、送达等处理。(长期坚持)

(三)二级机构和业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负责与乡政务服务中心联系,按要求落实完成本部门改革任务、审批业务。长驻乡政务服务中心并对部门进驻人员按《乡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严格作风纪律建设。(长期坚持)

2. 负责本部门即办件的直接审批,综合受理窗口受理后,及时审核,当场发证(证照、文书)。(长期坚持)

3. 负责本部门后台工作管理,开展相关部门审批业务协调处置(除特别重大、疑难、复杂需上会研究的事项外)。(长期坚持)

4. 代表本部门参加审批联席会议并作出审查意见。(长期坚持)

5. 对确需技术论证或现场踏勘等环节的事项,协调后台相关人员按要求反馈审查意见、上传审查结果。(长期坚持)

四、推进步骤

(一)改革准备期

3月20日前,完成综合窗口人员选聘,征求部门意见,完成窗口调整。各部门根据改革实施细则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对综窗人员进行培训。

3月19—20日(周六、周日),完成窗口改造、调整。

3月21日,按改革后的窗口、后台入驻办公。

(二)改革过渡期

3月21日—6月31日作为改革过渡期,各部门派工作人员在综合窗口受理事项,并对综窗受理人员进行培训,直至综窗人员熟练掌握和受理部门各项业务。

7月1日—9月30日,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人员轮岗受理各部门的业务。

(三)正式运行期

10月1日起综合窗口实现无差别受理各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

五、组织领导和运行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指导员,乡长任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六办三中心一大队负责人、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及相关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召集审批联席会议。各进驻部门及单位要将推进"大综窗"标准化改革作为深化放管服的重要举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到位。

(二)强化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配套规定,乡政务服务中心制定全乡政务服务"一窗受理"运行办法和工作制度、综窗运行规则和综窗人员管理办法。二是定期调度,乡政务服务中心强化业务调度和督查,定期检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进度,重要事项及时提交乡审改领导小组审议。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以各进驻部门为主对政务大厅综合窗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受理培训,乡负责村(社区)业务员综窗工作培训。四是建立审批联席会议制度。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大综窗"改革、"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等改革事项、联合审批事项,根据需要组织各部门联席会会商。

(三)强化技术保障。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智慧政务流程自动化平台(拟建设)、电子签章系统等,扩大网上覆盖面,归集政务数据,实现电子材料归档、数据信息集成共享、电子证照互认。各窗口必须统一使用一体化平台同步开展审批业务,强化系统数据共享。

(四)强化效能监管。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行政效能"红黄牌"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建立健全从受理环节到办结完毕的全流程审批服务电子监察机制,形成横向连接各审批职能部门,纵向连接审批部门各个审批节点的电子监察网络,实行全流程审批事项监察、"好差评"监督。建立服务差评的回访和处置机制,完善针对服务差评的及时回访、调查核实、督促整改、监督反馈等工作流程。对审批服务电子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部门进行查处。对应进不进、体外循环、大综窗工作形同虚设的部门、村(社区),乡纪委监委加强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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