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和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永和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二级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建设美丽乡村,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永和乡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和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永和乡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是乡村振兴一项重要内容,事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感,各村(社区)、相关二级单位务必提高站位,认真贯彻落实整治方案相关要求。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考核机构

成立永和乡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永和乡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督查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查、考核评比;卫生督查组负责对各考核对象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及时将抽检情况汇总通报,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永和乡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指导员:胡奇才

组 长:聂建华

副组长:邹宇龙

成 员:杨海燕、谢木杉、杨春华、吴贯春

 姿、彭  铿、宋振勇、肖  

符正清、吴铁山、李鑫媛

)永和乡农村环境卫生督查整治

组 长:邹宇龙

长:赵自冬

成 员:罗树雄、  

二、整治任务

一是抓好衡萱线、村主干道、社(社区)服务中心、农贸市场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做到无乱设摊点,无占道经营、无垃圾杂物,保持沿线干净整洁。

二是抓好“四边”(路边、田边、屋边、沟边)、“四场”(猪场、屋场、市场、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保洁,清理村庄道路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杂物杂草,清理陈年垃圾成堆垃圾,清理河道、沟渠、池塘垃圾。

三是及时清运垃圾斗(桶)垃圾。确保垃圾斗(桶)垃圾不爆棚,斗(桶)周边干净整洁。各村(社区)要加强巡查,及时安排人员负责斗(桶)周边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

四是抓好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各村(社区)要将门前“三包”责任制融入村规民约的制定中,督促农户清除乱涂乱画和违规张贴的宣传品,搞好房前屋后卫生保洁,彻底清理白色垃圾。

五是严禁在主干道垃圾桶中焚烧垃圾。

三、各村(社区)工作要求

一是开展好日常保洁。各村要对衡萱线、村主干道、“四边”、“四场”等场所开展日常性环境卫生保洁,有垃圾要及时进行清理,要确保无陈年垃圾和成堆垃圾。

二是开展好季度户评比。户评比工作是市环境卫生督查重要内容,各村(社区)必须每季度进行一次评比。要成立由村(社区)主干为骨干成员的环境卫生评比、劝导小组,分片交叉进行评比、劝导,并将评比结果在评比板中公布。

四、督查方式

乡督查整治办将分成二个考核组,除日常督查外,还将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对照考核评分细则对各村(社区)开展暗访督查。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拍照留存,并根据保洁员、包片村干部、分管村干部、村书记、蹲点乡干部原则明确到人,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加倍予以扣分。乡整治办将根据考核评分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取第一类三名,第二类三名,第三类四名,第四类二名。每个季度的考核结果,作为年度上报至县整治办优秀村(社区)的重要依据。

村(社区)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不力,被市、县整治办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并影响全乡在市、县排名的,要追究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管副职的责任。其中被市整治办通报的,本季度考核等次直接评为第四类;被县整治办通报的,本季度予以加倍扣分。

五、奖惩措施

乡督查整治组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评比。评比结果中,第一类除正常下拨经费外,还增拨工作经费2000元,并予以表彰奖励1000元;第二类增拨工作经费1000元,表彰奖励500元;第三类不予表彰或者扣罚;第四类扣发工作经费1000元,分管副职要在讲评会上作表态发言,如连续两次划为第四类,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要在会上做表态发言。

在日常检查和暗访督查发现问题后,限期整改还整改不到位的,保洁员扣除100元/次的工资,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的,年底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每年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优秀保洁员进行一次表彰奖励,对不负责任的保洁员进行除名处理。

 

 

附件1:永和乡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

永和乡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核

评分细则

一、检查重点

“四边”(路边、田边、水边、沟边)、“四场”(猪场、屋场、市场、公共场所)、“两园一户”(果园、菜园、农户庭院)

二、计分标准

零星垃圾扣0.1分、小堆垃圾扣0.5分,大堆垃圾扣1分,1立方米以上定性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根据体积大小扣1至5分;水体垃圾参照陆域垃圾扣分;每发现1处黑臭水体扣1分;发现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按每只扣1分;垃圾斗(桶)爆满不及时清理的,经督促整改后仍然不清理的,每处扣0.5分;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落实的,每户扣0.5分。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乡整治办会及时拍照发给责任村(社区),要求限期整改销号,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整改的,加倍予以扣分。总分100分,扣完为止。

    本季度没有开展户评比工作的,经督促整改后仍然不开展的,一次性扣除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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