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长江镇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长江镇人民政府积极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主要职责为: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经管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搞好政府各职能部门完成的工作任务监督,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

(六)积极开展科技兴农,兴企活动,完成农业企业生产指标等任务,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美丽生态、和谐的社会;

  (七)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

2、部门人员及内设机构情况

长江镇人民政府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至201912月份,共有编制65名,实有人数50人,其中在职50人;公务用车定编/台,现无车辆。

   3:工作情况

2019年,衡山县长江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本着勤俭节约、廉洁自律、规范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核算、决算各环节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年终目标考核,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机关运行收支平衡。

二:部门预算

按照财政统一安排和口径,2019年部门预算637.47万元(工资福利231.9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44.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8.52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352.92万元)总计637.47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三: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2019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256.58万元,本年收入180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73.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5.72万元。

2、支出及结余决算:支出 171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99万元,项目支出1202.0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52.5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3.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96万元,占公共预算总支出28.4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28.9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4.99万元)。项目支出1166.33万元,占公共预算总支出71.5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352.59万元。

    从功能分类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630.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8.71%。其中基本支出154.54万元,占比50.68%,项目支出150.41万元,占比49.32%。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5.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86%。其中基本支出220.03万元,占比97.39%,项目支出5.89万元,占比2.7%。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7.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6%。其中基本支出23.23万元,占比16.84%,项目支出114.75万元,占比83.16%。

4、卫生健康支出67.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1%。其中基本支出20.65万元,占比30.76%,项目支出46.50万元,占比69.24%。

5、节能环保支出410.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5.20%。其中基本支出7.74万元,占比1.8%,项目支出403.25万元,占比98.12%。

6、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0.6%。全部用于项目支出。

7、农林水支出389.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3.89%。其中基本支出37.76万元,占比9.7%,项目支出351.63万元,占比90.30%。

8、交通运输支出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0.05%。全部用于项目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82.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08%。全部用于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35.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35.72万元。从功能分类分析政府性基金支出全部用于项目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长江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预算拨款134.98万元,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04万元,比预算数8.99万元减少1.85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7.04万元,比预算8.99万元减少1.8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公务接待费决算7.04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04万元,接待260批次、2350人次。

3、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9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等单位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工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经衡山县财政局通过的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2019年年初预算数637.4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31.4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万元,转移支付安排0万元,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对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9年年初预算数预计63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5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31.9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4.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2万元),项目支出352.92万元。

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5、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2、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3、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08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决08-1表)

2019年决算(党政门户网上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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