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乡镇信息公开 > 长江镇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现将衡山县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公示的资金分配结果使用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长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34-5800151
公示期为10天(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14日)
序号
资金来源
指标文号
资金金额 (万元)
分配情况
支出方向
备注
1
省级
山财振联〔2022〕22号
10
资金绩效评价奖励
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