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镇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果,切实抓好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着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大提升,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落实《衡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二)工作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齐步走,避免千村一面;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提倡微改造、精提升,杜绝大拆大建;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严禁搞脱离实际的“样板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不搞大包大揽;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整治,晒短亮丑促问题整改,张榜公示促比学赶超。

(三)主要目标。深入开展治水、治厕、治房、治垃圾、治“五乱”五大整治行动,积极开展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乡风文明、乡村治理四大提升行动,全面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力度,全镇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确保2024年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进入市县先进行列。按照“一拆二改三清四化”总要求,开展强力整治,解决一批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和顽瘴痼疾,整治乡村风貌,提升农村颜值,为省旅发大会增光添彩,全力打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2024年,重点围绕集镇及农贸市场,白南高速出入口,高速、国、省干道沿线项目区,开展强力整治和改造,打造美丽乡村示范窗口和风景线。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推进精品村、美丽乡村、美丽屋场、美丽庭院建设,新创建一批省、市级美丽(和美)乡村,对历年来创建的省、市级美丽乡村进行评估复核,推动再巩固再提质。

(四)时间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15日之前)。召开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动员会,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村(社区)层层动员,掀起重视农村人居环境、狠抓农村人居环境的良好氛围。

2.整治攻坚阶段(2024年3月—9月)。以攻坚的姿态狠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一月一督查、一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节奏,解决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突出问题和顽瘴固疾,完成集镇及农贸市场,白南高速出入口,高速、国、省干道沿线等重点部位的整治任务。

3.巩固拓展阶段(2024年10月—11月)。巩固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建立好工作长效机制,继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面上延伸拓展。

4.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2月)。召开全镇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总结大会,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选年度先进村(社区)及优秀保洁员。对村(社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将一些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性成果。不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制度和机制,制订并完善美丽(和美)乡村、美丽屋场、美丽庭院建设标准。

5.常态化治理阶段(2024年以后)。按照标准化理念,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转变。每年建设一批美丽(和美)乡村、美丽屋场、美丽庭院,推动连点成线、连线成片,打造全域旅游秀美长江。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治房攻坚行动。将拆除“空心房”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硬骨头”来啃,对“违建房”“危旧房”“空心房”“偏杂房”和残垣断壁进行全面清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进行拆除或修缮。开展废弃猪圈牛栏、破损遮阳(雨)棚、“大棚房”和农业设施用房专项清理行动,坚决清理违规违法搭建的钢架、彩钢、砖混建筑物、构筑物。

(牵头领导:刘铭勋、伍栋梁。责任单位: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社区))

(二)开展治水攻坚行动。按照“保”饮水、“治”污水、消”黑水的思路,精准推进农村饮用水、生活污水、黑臭水体“三水同治”,探索农村低成本污水处理方式。确保污水处理厂保持常态化运行。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分布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加大农村改厕力度,突出餐厨废水、洗涤废水、厕所废水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动态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推进美丽河流建设,落实“河长制”,常态化开展河道保洁,及时清理沟渠垃圾、淤泥。大力推进水系联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推进河流环境微改造,实施泄洪防涝、岸线保护、污染防治、绿化美化、景观提升和功能完善等综合治理。

(牵头领导:唐协国、苏锐、刘铭勋。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镇改厕办、各村(社区))

(三)开展治厕攻坚行动。全面完成省、市、县下达的改厕任务,全面落实“首厕过关制”,确保改厕质量。加强已改户厕维护,确保能用好用,及时排查整治问题厕所。对全县农村户厕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根据实际做到“应改尽改”,实现农村旱厕清零。

(牵头领导:苏锐。责任单位:镇改厕办、各村(社区))

(四)开展治垃圾攻坚行动。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各村(社区)要做好垃圾收集点(站)科学布点设置,保障垃圾转运、处理经费,要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更新垃圾桶、垃圾箱,逐步取缔露天垃圾收集池。大力开展“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保洁,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引导村民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探索适合农村的垃圾分类方式。严禁生活垃圾随地焚烧、就地就近填埋,力争实行全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工作水平不断提质提升。

(牵头领导:苏锐。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各村(社区))

(五)治“五乱”攻坚行动。整治乱堆乱放,引导农户自觉保持房前屋后的整洁、整齐、美观,按照“房前尽量不摆、房后尽量少摆”的原则,不随意摆放农机具、杂物、废品,保持物品堆放整洁有序。全面清理归置公共区域特别是公路两侧、村内巷道、公共活动场所、农村集贸市场、农房周边的各类建筑垃圾、杂物柴草、破旧围栏等。整治乱贴乱画,全面整治集镇村庄外墙立面张贴喷涂的非法小广告和废弃宣传标语,进一步规范设置广告和招牌。整治乱接乱拉,按照因地制宜、规范美观、安全有序要求,全面整治“三线”(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电视线),重点治理“蜘蛛网”、线杆倾斜、废弃杆线等影响安全和村容村貌的现象。整治乱丢乱扔,及时劝导制止随意乱扔垃圾和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推动垃圾入桶(箱),及时清理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乱走乱窜,大力整治随意横穿农村马路行为,整治农村集镇占道经营。推动在集镇和村主干道周边实行畜禽圈养,倡导牵狗关鸡。

(牵头领导:颜卫、伍栋梁、刘铭勋、旷明杰。责任单位: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工商所、镇宣传办、各村(社区))

(六)开展村庄规划提升行动。统筹考虑主导产业、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等村庄发展,确保按时完成“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合理确定城郊融合类、农业发展类、生态保护类、特色保护类、集聚提升类5类村庄分类,科学划定整治范围和提升标准。强化新建农房规划管控,加强对农房屋顶、立面、高度、体量、色彩、材质、围墙等风貌要素管控,推动村域内农房风貌相对统一、整体协调,加强村庄建筑风貌引导,厚植法治文化、湖湘文化、红色基因,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积极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

(牵头领导:颜卫、刘铭勋。责任单位: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七)开展基础设施提升行动。推动农村公路提质改造,深化农村公路“路长制”,建设一批“四好农村路”,打造一批“最美农村路”。健全农村道路养护机制,合理设置农村道路管护公益性岗位。扎实开展路域环境卫生整治。鼓励支持对农村道路进行适度的拓宽、黑化、绿化、亮化,根据需求建设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抓好农村水、电、路、气、讯、广电、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就业、教育、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支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通过微改造建设“六小园”(小田园、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小乐园、小书园),打造“美丽屋场”“美丽庭院”。

(牵头领导:唐协国、刘铭勋、苏锐、罗阳、伍栋梁。责任单位:镇路长办、镇经济发展办、镇林长办、镇宣传办、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八)开展乡风文明提升行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简办红事白事,发挥村规民约引导作用和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监督作用,重点破除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盲目攀比等陈规陋习。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发挥衡阳群众、乡贤能人、“五老”队伍等作用,大力开展“习语连心”“微宣讲、大振兴”“村居公益人”等文明新风培育实践活动,组织一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美丽庭院”“清洁卫生户”“十星级文明户”等先进典型评选,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美环境”的浓厚氛围。

(牵头领导:刘铭勋、苏锐、罗阳。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各(社区))

(九)开展乡村治理提升行动。积极探索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堡垒作用,充分激发村级自治组织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总结提炼乡村治理标准化试点经验,健全完善乡村治理系列标准。紧扣基层党建基本制度、基本任务的规范落实,建立科学合理的标准,促进党建工作上台阶。以标准化思维复制推广清单制、积分制、“屋场恳谈会”“湾村明白人”等乡村治理新模式。

(牵头领导:颜卫、苏锐、罗阳责任单位:镇基层党建办、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来抓。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挂帅出征、带头研究部署、带头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上。充实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配齐配强工作专班,提升工作效能。镇六办三中心一大队,镇宣传办、镇卫生院、镇中心学校、镇派出所、祝融供电所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要专题研究部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常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村(社区)要成立专班,按照成立一套班子、出台一个方案、制定一个考评办法、发布一个排名榜、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树立一个(或几个)示范点的工作路径加快推进。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推行“党建+微网格”,落实微网格“一长两员”(党员网格长、卫生保洁员、卫生监督员)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职责。

(二)强化督查激励。由镇整治办组织开展常态化督查督导,由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一单四制”(问题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讲评”工作制度,形成奖优罚劣的工作态势,镇整治办每月根据人居环境整治督查和整改情况发布“红黄榜”,并对各村(社区)进行排名,排名前三的村(社区)进“红榜”,排名末位的村(社区)进“黄榜”。根据季度检查情况,结合市县整治办通报,每个季度进行排名。每季度从先进村(社区)中各评选“优秀保洁劝导员”1名,每季度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会上季度先进村(社区)作典型发言,季度末位村(社区)作表态发言。年度评选先进村(社区)3个,评选优秀保洁员3名,每季度评选“清洁庭院”“美丽庭院”2-3户(当年度被县表彰奖励或授牌的原则上不再重复),给予奖牌及一定奖励物资。

结合各村推荐及入村(社区)、组调查情况,年内各村(社区)各打造1-2个“美丽屋场”,并授予以“美丽屋场”公示牌。

(三)强化资金保障。镇财政要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本级财政预算,镇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安排要优先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倾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不断提高农民参与度,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引导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乡村建设,完善“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机制。按照“群众筹集、财政奖补、社会捐助、联点单位帮扶、村级集体经济安排”的思路,以及创新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群众家门口的事情自己办、群众投工投劳投料、以工代赈等办法,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做好资金整合文章,实行“各炒一盘菜、共办一席酒”,各记其功、形成合力。

(四)强化追责问责。各村(社区)、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工作进展慢、工作成效差的,进行约谈和通报,并严肃追责问责。对“受市县通报”或进“黄榜”的行政村(社区)党总支书记,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约谈;对连续两次以上“受市县通报”或进“黄榜”的村(社区)村支两委负责人,镇党委对村党总支书记进行问责或调整。对季度排名末名的村(社区)”,由镇党委分管人居环境领导约谈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对年度内两次上榜“季度末名”的,该村(社区)及其村支两委负责人不得参评年内农业农村领域、乡村振兴领域镇级和镇级以上荣誉称号。


 

中共衡山县长江镇委员会

衡山县长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