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8〕1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提升政府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总体目标。截至2019年底,集中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问题,打造务实、诚信、法治政府;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新的矛盾问题产生。
二、工作原则
(一)尊重历史与面对现实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既充分考虑问题产生的历史原因,不回避正当诉求,又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结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保障相关方合法权益。
(二)依法依规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依法依规办事,兼顾社会公平,严格办理程序,公开透明操作,不损害相关方利益。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创新方法,对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不存在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的予以免责,做到法理兼容。
(三)源头治理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源头治理,在千方百计、想方设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确保不产生新的矛盾和问题。探索创新问题解决工作新经验和新模式,建立健全诉求办理、协调解决、问责考核等全过程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统筹推进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各站所、驻镇二级单位要通过走访、问卷调查、公开受理信箱和专线电话等方式,全面排查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摸清底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对属于镇级层面的事权,由镇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研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权,由镇政府解决政务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对问题特别复杂或难度特别大的事权,提交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必要时争取上级政策支持。
三、工作步骤
(一)排查清理阶段(2019年4月—5月)。各站所、驻镇二级机构要根据镇政府的工作部署,迅速全面深入开展问题排查梳理,在5月24日前将问题排查梳理汇总之后交镇党政办。
(二)研究准备阶段(2019年5月—6月)。针对当前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认真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明确问题解决的路径、办法、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及工作目标。
(三)集中解决阶段(2019年6月—11月)。根据镇政府的统一安排,综合统筹各方资源,切实加大工作力量,努力克服困难阻力,扎实有效解决各类政务历史遗留问题。
(四)总结巩固阶段(2019年11月—12月)。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及时研究共性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解决政务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李晓珊任组长,分管副镇长陈晖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政府各站所、驻镇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成卓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和统筹调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主管领导负责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二)进一步加强责任担当。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事关政府诚信形象,事关营商环境大局,事关经济社会发展,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面对矛盾问题不推诿、不畏难,以坚定的决心和过硬的措施,稳妥有序地处理好各类政务历史遗留问题。各有关站所、驻镇二级单位要加强配合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动该项深入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建设。镇党政联席会定期听取解决政务历史遗留问题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调度工作有关重点重大问题,对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必须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反馈及时,不得无故推诿、延误,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