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镇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10)29号)、《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的通知》(国人口发(2010)31号)和《衡阳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衡人口发(2012)15号)及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山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山政办发「2012」24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关键环节,是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重要手段。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从源头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可以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让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并使待孕夫妇参检率明显上升,并逐年递增。
㈠通过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不断提高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计划怀孕夫妇出生缺陷预防等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计划怀孕夫妇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率达到90%以上。
㈡各村要高度重视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紧密配合,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各村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机制。
㈢树立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使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三、服务对象
享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
2、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3、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四、服务内容
长江镇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主要内容: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其中医学检查内容14项,包括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影像学检查1项。
五、服务原则
㈠免费服务原则。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每孩次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后未按计划怀孕,或怀孕后出现流产、死胎、死产再次准备怀孕
时,应根据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㈡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和湖南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㈢知情同意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参与自觉性,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㈣属地服务原则。流动人口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六、工作要求
㈠组织领导。成立长江镇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李春林任组长,阳潇、方启臻任副组长,成员有沈铁峰、袁先槐、刘开颜、王美香、曹新予、胡财坤、曹兴民、陈婷、董新作、聂云华、周梅香。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财坤兼任办公室主任,镇计生服务所聂云华负责日常工作。
㈡宣传发动:镇计生办充分利用宣传车、横幅,各村张贴宣传标语,加大对各村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使目标人群及时了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知晓优生科学知识,建立科学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人群覆盖率。
㈢搞好培训。镇计生办对镇服务所、村计生专干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做好服务对象资格的确认工作。
㈣精心组织。镇计生服务所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健康教育、采集基本信息、病史询问、一般人群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服务工作。确保我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率达到90%以上。村计生专干要全面收集本村内计划怀孕的夫妇信息,组织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到县计生服务站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五)强化责任。镇计生办要将任务分配数细化到镇、村干部肩上,真正做到“联村干部有责任,村、组干部有任务”。
七、奖罚措施
㈠严格落实“村为主”,实行镇、村干部分村包组的原则,全面落实本村(居)的育龄妇女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对工作开展好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前三名的村给予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㈡镇计生办将各村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村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未完成任务的村主干实行诫勉谈话,对村计生专干进行劝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