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镇环境综合整治到户评比方案
为了加强全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杜绝垃圾随处丢、杂物随处摆、车辆到处停、废品随处有等脏、乱、差现象,实现垃圾分类处理,建设一个卫生、整洁、和谐、文明的长江镇。特对各村(居)委会、驻镇二级机构、民居制定以下评比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镇环境卫生督查评比,加强全镇人民的环境综合整治意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治理农村“脏”、“乱”、“差”问题,促使我镇垃圾实现分类处理,确保垃圾以户为单位消化,实现镇、村、组、户卫生清洁。
二、督查机构
成 员: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驻镇机构负责人、各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
三、评比时间
镇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村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每半个月进行一次评比。
四、评比内容及计分办法
(一)硬件设施:垃圾分类装筐、有焚烧池、填埋池、污水处理池等垃圾处理设施,并自觉将垃圾分类处理,可回收垃圾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焚烧填埋,污水不乱排20分。
(二)室内卫生:
1.室内卫生整洁10分;
2.使用冲水式厕所10分;
3.实行人畜分离10分;
4.室内电力、通讯线路无乱拉、布置整洁10分。
(三)室外卫生:
1.门前坪硬化记10分;
2.保持门前屋后及规定的公共区域卫生整洁,无杂草杂物10分;
3.庭院布局合理,栽种有花草树木10分;
4.饮水卫生,有自用抽水井,实现室内供有自来水10分。
五、奖惩办法
1.各村以户为单位评比,每组评选出1至5户最清洁家庭;
2.最清洁户与不清洁户定期公示通报,最清洁户视各村实际财力给予适当物品奖励,不清洁户责令其整改。
3.全镇根据每月评选结果进行排名,年底进行排名汇总,评选先进村3个,奖励500 元/村;先进组每个村评选1个,奖励100 元/组;先进户每村评选5-10 户,奖励 20 元或物资/户。
长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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