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镇环境综合整治到户评比方案

长江镇环境综合整治到户评比方案

 

为了加强全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杜绝垃圾随处丢、杂物随处摆、车辆到处停、废品随处有等脏、乱、差现象,实现垃圾分类处理,建设一个卫生、整洁、和谐、文明的长江镇。特对各村(居)委会、驻镇二级机构、民居制定以下评比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镇环境卫生督查评比,加强全镇人民的环境综合整治意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治理农村“脏”、“乱”、“差”问题,促使我镇垃圾实现分类处理,确保垃圾以户为单位消化,实现镇、村、组、户卫生清洁。

二、督查机构

  员: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驻镇机构负责人、各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

三、评比时间

镇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村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每半个月进行一次评比。

 四、评比内容及计分办法

 (一)硬件设施:垃圾分类装筐、有焚烧池、填埋池、污水处理池等垃圾处理设施,并自觉将垃圾分类处理,可回收垃圾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焚烧填埋,污水不乱排20分。

(二)室内卫生:

1.室内卫生整洁10分;

2.使用冲水式厕所10分;

3.实行人畜分离10分;

4.室内电力、通讯线路无乱拉、布置整洁10分。

(三)室外卫生:

1.门前坪硬化记10分;

2.保持门前屋后及规定的公共区域卫生整洁,无杂草杂物10分;

3.庭院布局合理,栽种有花草树木10分;

4.饮水卫生,有自用抽水井,实现室内供有自来水10分。

五、奖惩办法

1.各村以户为单位评比,每组评选出1至5户最清洁家庭;

2.最清洁户与不清洁户定期公示通报,最清洁户视各村实际财力给予适当物品奖励,不清洁户责令其整改。

3.全镇根据每月评选结果进行排名,年底进行排名汇总,评选先进村3个,奖励500  元/村;先进组每个村评选1个,奖励100  元/组;先进户每村评选5-10 户,奖励 20 元或物资/户。

长江镇人民政府

2012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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