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长江镇村级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各村支部、村委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圆满完成上级下达我镇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和发挥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创我镇工作的崭新局面,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村干部待遇

村干部待遇包括基础工资、浮动工资、会议工资和其他补助。基础工资根据村的大小及工作难度确定标准。会议工资按参加一次会议10元,浮动工资按各村考核分分配发放。

二、考核办法

为了使村级目标考核公正、准确,镇成立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年终时安排党政成员分组对各村的全面工作进行综合检查评分。对村全面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实行百分制。综合考核结果的得分,为各项工作实施项目得分的总和。凡能用数据体现的,均以年终统计上报为准。

三、考核制度

1、实行考核综合得分与村主干浮动工资挂钩制度。年终镇财政拨出专款为村主干的浮动工资,按考核得分发放到村。

2、评分站类制度。村级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单位的评选根据年终考核得分分为三类:一类村取得分前六名,为村级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二类村取得分第七名至第十八名,为村级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第十九名至第二十四名为三类村。

3、设立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奖

精神奖励:授予“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称号。

物质奖励:根据年底考核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4、一票否决制度:本方案实行计划生育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当年被列为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村和发生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恶性案件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村,一律不能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村主干一律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四、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附后)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认真学习本文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以争创一流的工作水平,为我镇三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长江镇人民政府

                                00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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