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政办发〔2021〕11号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山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云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垂直管理单位,各医疗机构:
《衡山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衡山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6-10月省爱卫办将对我县省级卫生县城进行复审。为顺利通过复审,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贯彻落实"十四五"长远规划,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群众健康水平,按照《湖南省卫生县城标准》,本着查漏补缺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全县上下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努力提升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管理水平,树立省级卫生县城新形象,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审验收。
二、重点任务及职责分工
对照《湖南省卫生县城标准》各项工作指标和具体要求,针对我县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重点组织实施"八大专项整治行动"。分别为:公共环境和环卫设施专项整治,社区、窗口单位专项整治,建筑工地专项整治,集贸市场专项整治,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专项整治,健康教育和病媒生物预防专项整治(详见附表)。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1月底前)。开展城市管理基础调查,制定迎审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及微信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增强全社会参与意识和责任感,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浓厚的工作氛围,掀起全县上下全力以赴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的工作热潮。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4月底前)。集中整治阶段是复审工作的攻坚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级卫生县城复审责任分解,对照省级卫生县城考核标准,加强组织领导,排查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措施,全面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全力攻克重点和难点,同时不断健全完善迎审档案。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治活动,使城区环境卫生总体面貌显著改观、市容秩序明显好转、市民素质整体提升。县创卫办按照责任分工,狠抓巡查调度,加强督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落实,强力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考核标准要求。
(三)迎接市级调研初审阶段(2021年5月底前)。县创卫办按照任务分工,全面考核,查遗补漏。针对省级复审考核特点,在进一步抓好全面治理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标准,严格要求,做好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迎检准备,确保顺利通过市爱卫办组织的初审。
(四)迎接省级复审阶段(2021年10月底前)。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针对市爱卫办初审中指出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限期整改到位。持续深入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始终保持高效管理,防止问题反弹,县创卫办要适时组织模拟暗访,直至省检结束。
四、保障措施
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确保复审顺利通过,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做好此次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由县创卫办全面负责此次复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导。开云镇及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细化指标任务,按照"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的思路扎实开展,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各项工作指标任务。
(二)深入宣传,全民参与。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资源,拓宽宣传阵地,深入宣传此次复审工作的重要性、标准要求和目标任务,切实加大公益广告在主要街道、背街小巷、居住小区、广场公园、服务场所等地方的设置密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知晓率,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形成全民齐动员、齐参与的浓厚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专题,宣传城市卫生管理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踪报道复审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表扬典型、推广经验;要加大媒体暗访力度,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及时公开曝光。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一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各社区、县直各有关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数据上报、档案收集和信息交流等。二是建立督查制度,县政府督查室、城管办、创卫办不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及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对工作态度不端正、行动不积极、工作效果不明显、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复审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县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其领导的责任。
(四)加大投入,保障经费。为确保复审工作顺利实施,县财政部门对相关责任单位因迎检工作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经核实后以"一事一议"的形式给予足额保障。
附件:《衡山县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八大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分工表》
附件
衡山县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八大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分工表
序号 | 整治内容 | 责任 领导 | 责任单位 |
---|---|---|---|
一、公共环境和环卫设施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陈昌义 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 |||
1 | 以城区各类道路街巷、公园广场、绿地水系、公路沿线为重点,集中组织清理各类卫生死角、积存垃圾、水面漂浮物,严格落实保洁责任,确保公共环境干净整洁,垃圾日产日清。 | 陈昌义 | 县城管执法局 开云镇 |
2 | 规范建筑垃圾临时堆放,设置标识、硬性围挡、管理制度公示,依法取缔各类违规堆放场所。 | 县住建局 县城管执法局 | |
3 | 集中整治市容"六乱"问题,依法取缔各类流动摊贩、乱摆乱贴乱画、乱堆乱占、乱扯乱挂、乱停乱放等问题。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 县城管执法局 | |
4 | 制定实施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意见,初步实现城区餐厨垃圾分类处理和管理。 | 县城管执法局 | |
5 | 严管夜市排档,确保经营业户符合卫生规范,经营区域整洁有序,依法取缔各类不符合规范的露天烧烤,有效遏制油烟污染。 | 县城管执法局 | |
6 | 规范商铺户外门头广告牌匾。 | 陈昌义 谭 斌 | 县城管执法局 县市场监管局 |
7 | 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专人管理,制度健全,保洁到位,公厕标识及防蝇防鼠设施规范完善。垃圾箱(房、桶)及果皮桶外表清洁,不渗不漏,垃圾日产日清,周边干净整洁。 | 刘 伟 陈昌义 谭 斌 | 县城管执法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文旅广体局 |
8 | 以城区各类公共厕所、垃圾箱(房、桶)、果皮桶、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为重点,组织专项整治整修,提高环卫设施档次,确保环卫设施清洁完好、管护到位。 | 陈昌义 | 县城管执法局 |
9 | 道路隔离护栏及沿路市政公用设施定期修护清理,设施完好整洁。 | 范 烨 陈昌义 | 县交警大队 县城管执法局 |
10 | 饮用水要定期检测、监测。 | 周孝兵 | 县卫健局 |
二、社区、窗口单位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陈昌义 牵头单位:县城管办 | |||
11 | 重点针对各类居民住宅区、棚户区、背街小巷、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卫生突出问题实施综合整治,集中清理卫生死角,提升观瞻水平。 | 周孝兵 | 县创卫办 开云镇 |
12 | 全面完善居民社区周边基础设施,推进绿化、硬化、亮化工程,落实卫生保洁和监管责任,集中清理各类积存垃圾,保障环境卫生整洁。 | 陈昌义 | 开云镇 县城管执法局 县住建局 |
13 | 加大住宅小区内违法建设、私搭乱建查处力度、清理住宅小区内各类违规经营活动,禁止养畜禽,治理毁绿种菜现象。 | 陈昌义 | 县城管执法局 县住建局 |
14 | 加强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设施,清理卫生死角和堆放杂物,加强日常保洁,确保卫生面貌良好。 | 唐年初 周孝兵 | 县政府办 县创卫办 |
15 | 集中治理卫生死角和市容"六乱"现象,完善垃圾收集设施,加强卫生保洁和公厕管理,确保相关单位卫生面貌干净整洁,秩序良好。 | 陈昌义 | 县城管执法局 开云镇 |
16 | 对高铁站、汽车站等窗口单位实施全面整治,规范设置爱国卫生公益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设施,严格落实控烟禁烟措施,规范餐饮、副食、超市等"五小"行业卫生,确保达标,重点治理非法营运。 | 刘 伟 陈昌义 周孝兵 | 县城管办 县交通运输局 县开云新区管委会县爱卫办 |
17 | 乱停乱靠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城区车辆停放有序,标识标牌齐全。 | 范 烨 陈昌义 | 县城管办 县交警大队 县城管执法局 县交通运输局 |
三、建筑工地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陈昌义 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 |||
18 | 严格执行《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督导各类建筑施工工地规范设施隔离围挡和警示标志。 | 陈昌义 | 县城管执法局 县住建局 |
19 | 对建筑工地出口处地面实施硬化处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和泥浆沉淀、工地排水等临时环卫设施。 | ||
20 | 工地内部各类物料堆放整齐,建筑、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保持内外环境整洁。 | ||
21 | 杜绝偷倒垃圾和车辆带泥上路、车辆超载运行等现象,有效治理扬尘污染。 | 刘 伟 陈昌义 | 县城管执法局 县交通运输局 开云镇 |
四、集贸市场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唐年初、陈昌义 牵头单位:县城管办 | |||
22 | 针对各类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市场、蔬菜水果水产副食批发市场、日用消费品市场、临时市场、便民市场、早夜市、农村集市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如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等。 | 唐年初 陈昌义 周孝兵 | 县城管执法局 县商粮局 县城建投公司 |
23 | 规范设置公示宣传设施,卫生制度、功能分区、农药残留检测等公示和健康教育宣传设施设置规范。 | 唐年初 黄润葵 周孝兵 | 县商粮局 县城建投公司 县农业农村局 县爱卫办 |
24 | 市场内商品划行归市,分区科学合理,标识清晰醒目,摊位摆放整齐,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及经营秩序良好;各摊位垃圾收集及时、无散落垃圾。完善市场基础设施,上下水、防鼠网、防蝇防尘设施完好。垃圾收集设施设置规范,数量充足,垃圾密闭存放,无"四害"孳生。市场停车实行分类停放,专人管理。公厕达到二类以上标准,蹲位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专人管理,干净整洁。 | 唐年初 周孝兵 | 县城管执法局 县商粮局 县城建投公司 |
25 | 市场内部餐饮、食品加工和公共场所"五小"行业证照齐全,卫生达标,防蝇、防尘、消毒措施规范完善。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实行隔离屠宰,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环境整洁卫生。 | 黄润葵 谭 斌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农业农村局 |
26 | 对各类农贸市场早夜市等,全面完善基础设施,规范设置市场标识、制度公示栏、健康教育栏、经营区域硬性围栏或标线,配备足够数量垃圾收集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业户引入规范设置的农贸市场,取缔市场外溢摊点。 | 唐年初 范 烨 陈昌义 周孝兵 | 县城管执法局 县公安局 县商粮局 县城建投公司 |
五、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谭 斌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 |||
27 | 针对食品安全"三小"(小餐饮店、小副食店、小食品加工店)、公共场所"五小"(小旅馆、小美发美容、小洗浴、小公共娱乐场所、小网吧)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 谭 斌 | 县市场监管局 县文旅广体局 |
28 | 规范经营资格,确保经营业户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件齐全;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公用物品消毒制度、卫生清扫制度、卫生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等制度。 | 周孝兵 谭 斌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卫健局 |
29 | 禁烟标识设置规范完善;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保洁、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全面完善门帘、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四害"灭防设施,确保规范完善。 | 陈昌义 周孝兵 | 县爱卫办 县城管办 |
30 | 强化小型餐饮和公共场所消毒措施落实,确保专用消毒设施及设施规范使用,从业人员熟练掌握相关卫生知识和操作规范。 | 周孝兵 | 县爱卫办 |
31 | 规范店外经营行为,确保店外经营秩序良好。 | 陈昌义 | 县城管执法局 开云镇 |
32 | 规范各类食品流动摊贩,依法采取许可、备案等方式规范准入,规定区域、限定时间、限定经营品种,纳入统一管理;完善防蝇防尘防污染设施,确保符合规范。 | 陈昌义 | 县城管执法局 |
六、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陈昌义 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 |||
33 | 加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管理,集中清理积存垃圾和杂物,完善基础设施,加强日常保洁,规范垃圾收集、运输管理,确保整体环境干净整洁。 | 黄润葵 陈昌义 | 县城管执法局 县农业农村局 |
34 | 集中清理各类乱摆摊点、乱搭乱建、乱涂乱画、乱堆乱放问题,有效遏制乱扔乱倒、畜禽散养现象,搞好居民住宅内外环境卫生,保障卫生秩序良好。 | 陈昌义 | 县城管执法局 |
35 | 平整道路坑洼,疏通污水沟渠,完善封闭式排水管网。做好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宣传,规范设置宣传栏、宣传标语,引导居民(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 陈昌义 周孝兵 | 县住建局 县爱卫办 |
36 | 集中治理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107国道沿线环境卫生,完善基础设施,搞好绿化、硬化、美化、清理各类积存垃圾,规范物料堆放,清除乱搭乱建及残墙体断壁,提高整体观瞻水平。 | 刘 伟 陈昌义 | 县公路养护中心 县城管执法局 |
37 | 确保湘江河堤沿岸及河道清洁。 | 黄润葵 | 县水利局 |
七、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周孝兵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 |||
38 | 对照湖南省卫生县城考核计分要求,落实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相关工作。 | 周孝兵 | 县卫健局 各医疗机构 |
39 | 营造校园健康教育良好氛围,通过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健康讲座、播放健教视频、提供健康处方等形式,有针对性地提供健康教育服务。 | 周孝兵 谭 斌 | 县教育局 县卫健局 县融媒体中心 |
40 | 严格落实疾病防控措施,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规范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落实医护职守制度。 | 周孝兵 | 县卫健局 |
41 | 医疗废弃物收集、储存、运送和处置、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 ||
42 | 抓好医院环境卫生管理,环卫设施健全,卫生保洁到位,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和乱堆乱放杂物。 | ||
43 | 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分表(2012版)》,全面落实控烟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室内全面禁止吸烟,规范设施禁烟标识,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设置室外吸烟区,落实劝阻吸烟专兼职人员。 | ||
八、健康教育和病媒生物预防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周孝兵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 |||
44 | 对照湖南省卫生县城考核计分要求,落实健康教育相关工作。 | 周孝兵 | 县爱卫办各成 员单位 |
45 | 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要求,集中清理鼠、蚊、蝇、蟑螂等"四害"孳生地。 | ||
46 | 全面完善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四害"灭防设施,保障符合规范要求,重点单位、场所包括:居民区、医院、饭店、宾馆、高铁站、汽车站、公园景区、公共交通工具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场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屠宰厂、农贸市场、粮库、超市、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站、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等易招致或者孳生病媒生物的场所。 | ||
47 | 开展药物消杀,确保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要求。 | ||
48 | 动员全民参与,搞好单位和居民住户室内"四害"消杀。 | ||
49 | 职工食堂、宿舍整洁卫生,证照齐全,防鼠、防蝇设施规范完善,宿舍区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等设施,厕所、洗浴间干净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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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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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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