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兵役登记工作的通告

索引号 00000000/2024-22222243 统一登记号 文号 山政告〔2024〕5号
公布时间 2024-01-25 来源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有效期 2029-01-25

衡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兵役登记工作的通告  

山政〔202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现将我县2024年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时间为自通告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二、凡常住户籍所在地在本县内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22周岁(高中及中专应届毕业生放宽到17周岁,大学专科、本科分别放宽到23、24周岁)男性公民,均依托"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并打印《兵役登记表》。其他23-35周岁的男性公民未进行初次登记的,到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村)兵役登记站进行补登。

三、未参加网上登记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和两张近期一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到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村)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已参加网上登记的,需将《兵役登记表》上交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村)兵役登记站。

四、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往登记的,可由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往年漏登的,须进行补登;已参加兵役登记的,须持兵役登记卡到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村)兵役登记站进行核验(如身体状况、住址、学历、技能、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其常住户籍所在地变迁的,须到新户籍所在地兵役登记站办理兵役变更手续。

五、适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衡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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