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政发〔2021〕8号
衡 山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垂直管理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衡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
8号附件(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审议稿)1(1)
索引号 | 00000000/2021-90089 | 统一登记号 | 文号 | 山政发〔2021〕8号 | |
公布时间 | 2021-12-02 | 来源 |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有效期 | 2026-12-02 |
山政发〔2021〕8号
衡 山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垂直管理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衡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
8号附件(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审议稿)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