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兵役登记工作的通告

索引号 00000000/2021-90100 统一登记号 文号 山政告〔2021〕1号
公布时间 2021-01-19 来源 衡山县人民政府 信息有效期 2026-01-19

衡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兵役登记工作的通告

山政告〔20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现将我县2021年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时间为自通告下发之日起至2021630日止。

二、凡常住户籍所在地在本县内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20211231日前,年满18-22周岁(高中及中专应届毕业生放宽到17周岁,大学专科、本科分别放宽到2324周岁)男性公民,均依托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并打印《兵役登记表》。其他23-35周岁的男性公民未进行初次登记的,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村(社区)兵役登记站进行补登。

三、未参加网上登记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和两张近期一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村(社区)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已参加网上登记的,需将《兵役登记表》上交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村(社区)兵役登记站。

四、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往登记的,可由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往年漏登的,须进行补登;已参加兵役登记的,须持兵役登记卡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村(社区)兵役登记站进行核验(如身体状况、住址、学历、技能、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其常住户籍所在地变迁的,须到新户籍所在地兵役登记站办理兵役变更手续。

五、适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衡山县人民政府   

2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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