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南岳连接线开展违章建筑整治的通告
山政告〔2024〕27号
为规范县城规划区建设秩序,提升人居环境,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在南岳连接线开展违章建筑集中整治,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南岳连接线干道两侧、武广高铁衡山西站规划控制区等重点区域周边。
二、整治类别
(一)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规定建设、侵占公共用地、公共空间、道路、消防通道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未经批准在既有建筑上擅自加(改、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群众举报经核实的其他性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四)房前屋后乱堆乱放及脏乱差现象。
三、整治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常态化治理。
四、相关处罚
凡在本通告发布之前搭建的违章建筑与建设行为,限期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对在限期内未能自行拆除的违章建(构)筑物将由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进行依法拆除,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今后凡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再违法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对该类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对阻挠、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举报电话
衡山县自然资源局:0734—5825397。
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0734—2819866。
衡山县开云镇人民政府:0734-5880048。
衡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