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山纪办通〔2016〕2号
中共衡山县纪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山县“倡廉洁、树清风”廉政文化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
现将《衡山县“倡廉洁、树清风”廉政文化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乡镇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衡山县纪委办公室
2016年10月19日
衡山县“倡廉洁、树清风”廉政文化
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衡阳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倡廉洁、树清风”廉政文化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衡纪办通〔2016〕12号)文件精神,为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发挥廉政文化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人人知晓的浓厚氛围,特制订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衡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承办单位: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电子政务办、县广播电视台、开云新城管理办公室等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廉洁的社会文化,倡导全社会尊廉尚廉,敬廉爱廉;
(二)宣传廉洁的政治文化,倡导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恪守宗旨,执政为民;
(三)宣传廉洁的职业文化,倡导各职业阶层的从业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四)宣传廉洁的组织文化,倡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等公共组织诚实守信,廉洁高效。
三、宣传形式
(一)户外大型公益广告类
在武广高铁衡山西站、高速公路新场市和白果出口以及大型广场、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以廉政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大型户外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云新城管理办公室、永和乡、白果镇
(二)建筑围挡公益广告类
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廉政公益广告,公益广告面积不低于本工地围挡总面积的20%。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三)社会公益广告类
在县城及乡镇交通主次干道、主要路口、公园、景观、社区等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廉政文化宣传栏、廉政公益广告牌;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多种载体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活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宣传网络。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电子政务办、县广播电视台等县直相关单位
(四)校园公益广告类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内显著位置设立大型廉政公益广告牌,教室、走廊、宣传栏内设置相当数量的廉政文化宣传内容。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倡廉洁、树清风”廉政文化宣传是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作出具体计划和安排,将宣传任务分解到承办单位、量化到具体部门和工作人员。县纪委将对各乡镇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评,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各乡镇各相关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廉政文化宣传活动公益广告及宣传栏设置地点、数量报县纪委宣传部(电话:5823676,邮箱:hsxjwxcb@163.com)。
(二)认真把关,保证效果。各乡镇各单位设置的廉政公益广告、专题专栏、标语横幅等,必须精心设计,认真把关,不允许有错别字、简化字,不允许有低俗、庸俗、媚俗内容,要弘扬主旋律,释放正能量。广告投放时间在11月15日前到位。县纪检监察机关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切实形成社会联动合力,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大投入,严格管理。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制。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大“倡廉洁、树清风”公益广告的投入力度,不等不靠,明确专人负责,不定期地对设置的廉政公益广告进行巡查维护,确保廉政公益广告形式美、内容好、管理优,真正使廉政公益广告成为传播正能量的重要阵地,成为我县一道靓丽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