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人大政协"两会"期间纪律的"十严禁"规定

    一、严禁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拉票。 
    二、严禁以替代表委员个人谋取职务晋升、提高职级待遇、封官许愿等为手段拉票。 
    三、由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代表、委员,严禁擅自到会议安排地点之外用餐或住宿。确因特殊情况需外出食宿的,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所在代表团负责人、政协界别(组)召集人、派驻纪律监督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严禁贿赂代表、委员、工作人员和以会议赞助等形式赠送现金、烟酒、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纪念品。
    五、严禁未经大会秘书处同意,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六、严禁参与串联或组织、指使会外人员进入会议场所和代表委员驻地进行非组织活动。
    七、严禁传播小道消息、编造或散布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八、严禁以威胁、欺骗、利诱和其他非法手段妨害代表、委员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九、严禁到歌厅、洗浴等休闲娱乐场所消费。
    十、严禁以任何形式阻挠对违反"两会"纪律、干扰破坏选举等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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