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衡山县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第三批 | D4300002018110***5 | 1、丰源陶瓷原料有限公司,该企业为碎石场,生产过程中扬尘、噪音污染严重,附近居民向衡山县环保局反映过,部门来处理的时候是阴雨天,结果不了了之,而且居民投诉被透露给企业,投诉人受到了威胁。企业建设时以欺骗手段征得了村民的同意,村里的土地出售面积远小于实际面积。目前该企业计划在村中再开一家碎石场,已经开始建设。2、村里有一口水塘用于灌溉以及生活用水,企业粉尘在阴雨天时随雨水进入水塘沉积。村民几年前上报政府对水塘进行修缮,没有得到解决。 | 大气,噪音,水 | 衡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环保局、县国土局、东湖镇人民政府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一)“反映丰源原料有限公司,该企业为碎石场,生产过程扬尘、噪声污染严重”情况属实。 (二)“附近居民向衡山县环保局反映过,部门下来处理的时候是阴雨天,结果不了了之,而且居民投诉被透露给企业、投诉人受到了威胁”情况不属实。 (三)“企业建设时以欺骗手段征得了村民同意,村里的土地出售面积小于实际面积”情况不属实。 (四)“目前该企业计划在村中再开一家碎石场,已经开始建设”情况属实。 (五)“村里有一口水塘用于灌溉以及生活用水,企业粉尘在阴雨天随雨水进入水塘沉积。村民几年前上报政府对水塘进行修缮,没有得到解决”情况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1、2018年11月3日衡山县环保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衡山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决定书》(山环责改字[2018]55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污染物的排放。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2、东湖镇人民政府要求该公司负责人主动协调好与组内村民矛盾,妥善处理好周边关系,水塘污染问题责成企业对水塘清淤,并利用冬修期间对水塘进行修缮。3、2018年11月3日衡山县国土局对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东湖社区15组集体土地建加工厂的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山国土资执字[2018]27号),责令其停止施工。 整改情况:11月3日该公司对生产线、原料堆场、产品堆场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从11月3日起至11月30日停产整改,预计11月30日整改完成。 | |
第九批 | D430000201811070*** | 反映长江镇永丰2组长江永发砂厂24小时运输,马路受损,扬尘、噪声扰民,并且运输车辆无覆盖导致大量砂石散落在马路上,同时生产过程中污染河水。 | 生态、噪音、大气、水 | 衡山县政府组织县水利局、长江镇政府、交通运管所、公路局、交警大队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其中长江镇永发砂场拉货将乡村水泥路压坏,导致车辆行驶噪声扰民,粉尘污染属实,其它问题不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衡山县交通运输管理所下达《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永发砂场于2018年11月13日整改到位,如逾期未完成将依法处罚。 整改情况:衡山县政府各部门督促企业整改,企业已按照要求停止生产,正在积极整改。 | |
第十三批 | D43000020181111**** | 反映长江镇永丰村二组河边一砂卵石厂采砂,运输车辆毁坏该村村路,并有砂卵石撒落,影响村民出行。建议关闭该厂。 | 其他污染 | 经衡山县政府组织县水利局、长江镇政府、交通运管所、公路局、交警大队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其中长江镇永丰村二组河边一砂卵石厂,运输车辆毁坏该村村路,并有砂卵石撒落,影响村民出行属实,其它问题不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衡山县交通运输管理所下达《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衡山县水利局于11月6日发出《责令限期治理通知书》,责令企业停产,限期治理;衡山县环保局于11月9日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其30日以内改正;衡山县工作组派执法人员在砂场蹲守,砂场在未完成整改之前不得复产。 整改情况:衡山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对运输车辆和砂场日常监管力度,禁止一切运输砂石车辆在砂场出入。衡山县政府启动村级公路全面加宽硬化,并对部分道路进行改道。企业已全面停产,对运输过程中毁坏道路进行修复,对厂区范围内的水土流失进行治理。 | |
D430000201811110*** | 反映东湖桥村永明矿山破坏生态环境,水土流失严重,作业时污泥水排入山木桥河,放炮噪音导致周边居民房屋开裂。 | 生态、噪音、水 | 经衡山县政府组织国土、水利、环保、安监、东湖镇政府现场核实,衡山县永明长石瓷泥有限公司、衡山县东湖镇永明联办瓷泥矿“水土流失严重,作业时污泥水排入山木桥河”问题属实,其它问题不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1、衡山县环保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2家企业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完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对开采区公路和周边道路积存的淤泥和泥砂进行清理;2、衡山县水利局对2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2家企业设置多级沉沙池,部分裸露地面恢复林草,并现场督促企业在三日内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现2家企业已全部整改到位。 | ||
第十五批 | D430000201811130*** | 长江镇永丰村二组永发采石场车辆运输大,将路面压的坑坑洼洼,且车辆行驶噪声扰民。该采石场在湘江河里面淘金,村里井水受污染。县里要求该采石场整改的情况是:加宽道路两米,道路洒水。但是加宽道路更加方便该采石场生产,污染环境。村民房屋离公路过近,加宽后影响村民的正常出行的安全,村干部挨家挨户走访,村干部要求村民不要打督察组的电话,该采石场会做大做强,村里的路也会修好加宽。 | 经衡阳市政府组织市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衡山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其中,其中反映“长江镇永发采石场车辆运输大,将路面压的坑坑洼洼,且车辆行驶噪声、扬尘扰民”、“沙场未办理环评手续”、“运沙车辆来来往往影响小孩子和老人的出行安全”属实。“该采石场在湘江河里面淘金,使用剧毒物质洗金,村里井水受污染。”、“县里要求该采石场整改的情况是:加宽道路两米,道路洒水,但是加宽道路更加方便该采石场生产,污染环境。村民房屋离公路过近,加宽后影响村民的正常出行的安全。村干部挨家挨户走访,村干部要求村民不要打督察组的电话,该砂石场会做大做强,村里的路也会修好加宽”不属实。” | 处理情况:一、11月16日,衡阳市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到永发砂场现场进行了全面督办,组织衡山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对永发砂场环境污染问题确定处理意见。二、衡山县成立由副县长黄润葵牵头,县政府办副主任杨春泉协助,县水利局、公路局、交警大队、运管所、长江镇政府组成的工作组,对永发砂场环境污染问题开展调查并依法处理;三、衡山县水利局、环保局、道路运输管理所分别对永发砂场下达执法文书,责令停产整改;四、衡山县人民政府正在研究永发砂场是作为规范化砂场地进行提升改造,还是完全退出。 整改情况:11月17日,长江镇政府已关闭永发砂场生产用电,使用水泥墩将通往砂场道路阻断,完成断电断路措施,永发砂场停产措施到位。衡山县水利局、环保局、道路运输管理所已将行政执法文书张贴在永发砂场内,并安排专人向当地老百姓讲解、宣传对永发砂场的处置措施。 | |||
第十七批 | D430000201811150*** | 永丰村永发沙厂淘金,污水通过暗渠排放到了湘江里,污染了地下水。河边建了非法建筑。 | 水 | 经衡山县政府组织县水利局、长江镇政府、交通运管所、公路局、交警大队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
第十八批 | D4300002018111160*** | 对14日投诉永丰村永发砂场污染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该厂污染严重,要求关闭砂场,检测地下水是否超标,是否可以饮用。 | 其他污染 | 经衡阳市政府组织市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衡山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问题属实。其中,其中反映“进出运输拉车车辆噪声污染、扬尘污染严重,道路损坏严重”、“沙场未办理环评等手续”属实。“该采石场在湘江河里面淘金,使用剧毒物质洗金,村里井水受污染。”不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一、11月16日,衡阳市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到永发砂场现场进行了全面督办,组织衡山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对永发砂场环境污染问题确定处理意见。二、衡山县成立由副县长黄润葵牵头,县政府办副主任杨春泉协助,县水利局、公路局、交警大队、运管所、长江镇政府组成的工作组,对永发砂场环境污染问题开展调查并依法处理;三、衡山县水利局、环保局、道路运输管理所分别对永发砂场下达执法文书,责令停产整改;四、衡山县人民政府正在研究永发砂场是作为规范化砂场地进行提升改造,还是完全退出。 整改情况:11月17日,长江镇人民政府已关闭永发砂场生产用电,使用水泥墩将通往砂场道路阻断,完成断电断路措施,永发砂场停产措施到位。衡山县水利局、环保局、道路运输管理所已将行政执法文书张贴在永发砂场内,并安排专人向当地老百姓讲解、宣传对永发砂场的处置措施。 | |
第十九批 | D43000020181117**** | 永发沙场,在湘江河道非法开采砂、用氰化物、汞淘金,废水直排湘江。企业没有环保、安监手续。周边村庄地下水被污染,无法饮用,附近很多人得癌症。政府为了扩大沙场,私自占用良田,开阔村里的道路。投诉人希望能够取缔该沙场。 | 生态、水 | 经衡阳市政府组织市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衡山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问题属实。其中,其中反映“进出运输拉车车辆噪声污染、扬尘污染严重,道路损坏严重”、“沙场未办理环评等手续”属实。“该采石场在湘江河里面淘金,使用剧毒物质洗金,村里井水受污染。”不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1、11月16日,衡阳市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到永发砂场现场进行了全面督办,组织衡山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对永发砂场环境污染问题确定处理意见。2、衡山县成立由副县长牵头,县政府办副主任协助,县水利局、公路局、交警大队、运管所、长江镇政府组成的工作组,对永发砂场环境污染问题开展调查并依法处理;3、衡山县水利局、环保局、道路运输管理所分别对永发砂场下达执法文书,责令停产整改;四、衡山县人民政府正在研究永发砂场是作为规范化砂场地进行提升改造,还是完全退出。 整改情况:11月17日,长江镇人民政府已关闭永发砂场生产用电,使用水泥墩将通往砂场道路阻断,完成断电断路措施,永发砂场停产措施到位。衡山县水利局、环保局、道路运输管理所已将行政执法文书张贴在永发砂场内,并安排专人向当地老百姓讲解、宣传对永发砂场的处置措施。 | |
第二十批 | D43000020181118**** | 长江镇永丰村二组永发采沙场对湘江造成十多年污染,在河里淘金,使用氢化物清洗砂石,化学品污染湘江水和地下水,造成附近地下水和井水严重污染,居民饮水困难,影响村民的身体健康,受到极大危害,并且对下游的株洲湘潭、长沙造成污染。该采沙场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无合法的手续,非法建在河堤上,破坏河堤,造成污染。目前的整改意见:修补路面,对取缔沙场一事只字不提。村民建议该取缔该沙场,督察组现场督察。 | 生态、水 | 经衡阳市政府组织市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衡山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问题属实。其中,其中反映“沙场未办理环评等手续”属实,其他不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一、11月16日,衡阳市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到永发砂场现场进行了全面督办,组织衡山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对永发砂场环境污染问题确定处理意见。二、衡山县成立由副县长黄润葵牵头,县政府办副主任杨春泉协助,县水利局、公路局、交警大队、运管所、长江镇政府组成的工作组,对永发砂场环境污染问题开展调查并依法处理;三、衡山县水利局、环保局、道路运输管理所分别对永发砂场下达执法文书,责令停产整改;四、衡山县人民政府正在研究永发砂场是作为规范化砂场地进行提升改造,还是完全退出。 整改情况:11月17日,长江镇人民政府已关闭永发砂场生产用电,使用水泥墩将通往砂场道路阻断,完成断电断路措施,永发砂场停产措施到位。衡山县水利局、环保局、道路运输管理所已将行政执法文书张贴在永发砂场内,并安排专人向当地老百姓讲解、宣传对永发砂场的处置措施。 | |
第二十一批 | D43000020181119**** | 永丰村永发沙厂用采沙船淘金,污水排放到湘江,河沙堆在河堤里面,路压坏了,灰尘很大。 | 大气、水 | 经衡山县政府组织县水利局、长江镇政府、交通运管所、公路局、交警大队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其中“路压坏了,灰尘很大。”属实,其它问题不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衡山县交通运输管理所下达《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衡山县水利局自11月6日作出《责令限期治理通知书》,责令企业停产,限期治理;衡山县环保局于11月9日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调查,11月14日对砂场作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衡山县政府决定砂场在未完成整改前不得复产,并对该砂场实行断路、断电措施,县工作组派执法人员在砂场蹲守,现场监督停产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衡山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按照县政府要求加强对运输车辆和砂场日常监管力度,禁止一切运输砂石车辆在砂场出入。衡山县政府已经启动对村级公路进行全面加宽硬化,对部分道路进行改道,并决定对该砂场采取的断路、断电措施已到位。企业按照政府要求已全面停产,并负责修复其运输过程中毁坏的道路,生产厂区范围内的水土流失正在进行治理。 | |
D43000020181119*** | 永丰沙场淘金污染地下水,水源无法饮用,当地居民有很多得癌症,当地政府走访时没有走访当地群众,处理问题避重就轻。 | 水 | 经衡山县政府组织县水利局、长江镇政府、交通运管所、公路局、交警大队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衡山县环保局对永发砂场的废水和地表水采样检测没有发现剧毒物质,地表水质合格;砂场的仓库和储物间都没有发现剧毒物质。县公安局确认砂场没有过滤金砂流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认定井水所检项目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癌症发生原因复杂,以目前流行病学调查情况来看,未发现与永发砂场生产过程有关联。 | 不属实 | |||
第二十二批 | D430000201811200*** | 长江镇永丰村永发采石场停产整顿一个月,村民不满意。污染严重,村干部说路不是被采砂场压坏的,村民要求取缔该采沙场。 | 其他污染 | 经衡山县政府组织县水利局、长江镇政府、交通运管所、公路局、交警大队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问题属实。其中“长江镇永丰村永发砂石场停产整顿一个月,村民不满意,村民要求取缔该砂石场”属实,其它问题不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衡山县交通运输管理所下达《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衡山县水利局自11月6日作出《责令限期治理通知书》,责令企业停产,限期治理;衡山县环保局于11月9日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调查,11月14日对砂场作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砂场废水和地表水进行检查,没有发现有剧毒物质,水质符合标准;衡山县公安局经调查,永发砂场无淘金生产工艺;衡山县卫计局对地下水及癌症发病情况进行调查,经确认,地下水符合水质标准,癌症发病率与砂场无直接关联;衡山县政府决定砂场在未完成整改前不得复产,并对该砂场实行断路、断电措施,县工作组派执法人员在砂场蹲守,现场监督停产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衡山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按照县政府要求加强对运输车辆和砂场日常监管力度,禁止一切运输砂石车辆在砂场出入。衡山县政府已经启动对村级公路进行全面加宽硬化,对部分道路进行改道,并决定对该砂场采取的断路、断电措施已到位。企业按照政府要求已全面停产,并负责修复其运输过程中毁坏的道路,生产厂区范围内的水土流失正在进行治理。 | |
D43000020181120**** | 永发砂场:主要是淘金企业,毒性很大,严重污染河流,希望取缔。 | 其他污染 | 经衡山县政府组织县水利局、长江镇政府、交通运管所、公路局、交警大队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衡山县环保局对永发砂场的废水和地表水采样检测没有发现剧毒物质,地表水质合格;砂场的仓库和储物间都没有发现剧毒物质。县公安局确认砂场没有过滤金砂流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认定井水所检项目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不属实 | |||
第二十三批 | D430000201811210*** | 萱洲镇白沙村,村干部尹代恕、杨贻云伙同他人擅自在鱼石村、湘江河边上开办水泥搅拌场,污水直排湘江,粉尘污染严重。 | 生态 水 | 经衡山县水利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针对搅拌场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衡山县水利局对杨贻云下发了《责令改正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在修建河堤工程完工的同时拆除该搅拌场;衡山县环保局责令杨怡云在剩下的施工过程中不得有废水排入湘江,由白沙村村委会监督落实。 整改情况:衡山县水利局对搅拌厂的拆除工作落实已到位。 | |
D43000020181121*** | 永丰村永发砂场没有合法手续,建在河堤上,淘金的污水直接排放湘江,没有净化设施,污染了湘江和地下水,破坏了沙床和水生生物,井水无法食用;过往运沙车辆噪声扰民,灰尘很大;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取缔砂场。 | 大气、水、噪音 | 经衡山县政府组织县水利局、长江镇政府、交通运管所、公路局、交警大队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属实。其中“过往运沙车辆噪声扰民,灰尘很大;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取缔砂场。”属实,“永丰村永发砂场没有合法手续,建在河堤上,淘金的污水直接排放湘江,没有净化设施,污染了湘江和地下水,破坏了沙床和水生生物,井水无法食用。”不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1、衡山县交通运输管理所下达《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衡山县水利局作出《责令限期治理通知书》;3、衡山县环保局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调查;没有发现有剧毒物质,水质检测符合标准;4、衡山县公安局调查认定永发砂场无淘金生产工艺;5、衡山县卫计局调查认定地下水符合水质标准,癌症发病率与砂场无直接关联;6、衡山县政府决定砂场在未完成整改前不得复产,并实施断路、断电措施。 整改情况:企业按照政府要求已全面停产,并负责修复其运输过程中毁坏的道路,生产厂区范围内的水土流失正在进行治理。 | ||
第二十四批 | D430000201811220*** | 永丰村二组永发砂场非法淘金,污水直排湘江,厂房建在河堤上。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取缔砂场。 | 水、生态 | 经衡山县政府组织县水利局、长江镇政府、交通运管所、公路局、交警大队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属实。其中“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取缔砂场。”属实,“永丰村二组永发砂场非法淘金,污水直排湘江,厂房建在河堤上”不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衡山县交通运输管理所下达《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衡山县水利局自11月6日作出《责令限期治理通知书》,责令企业停产,限期治理;衡山县环保局于11月9日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调查,11月14日对砂场作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砂场废水和地表水进行检查,没有发现有剧毒物质,水质符合标准;衡山县公安局经调查,永发砂场无淘金生产工艺;衡山县卫计局对地下水及癌症发病情况进行调查,经确认,地下水符合水质标准,癌症发病率与砂场无直接关联;衡山县政府决定砂场在未完成整改前不得复产,并对该砂场实行断路、断电措施,县工作组派执法人员在砂场蹲守,现场监督停产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衡山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按照县政府要求加强对运输车辆和砂场日常监管力度,禁止一切运输砂石车辆在砂场出入。衡山县政府已经启动对村级公路进行全面加宽硬化,对部分道路进行改道,并决定对该砂场采取的断路、断电措施已到位。企业按照政府要求已全面停产,并负责修复其运输过程中毁坏的道路,生产厂区范围内的水土流失正在进行治理。 | |
第二十五批 | D430000201811230**** | 长江镇永丰村永发采石场,今日县政府找县水利检测水质,说水质达标水没问题,什么都达标,什么都能吃。村民认为县里出的报告不权威,县里作假。要求说这话的人亲自去喝这个水,看会不会死人,村里的养猪场已经关闭,为什么村民的采沙场可以开????村民被威胁,谁举报、找谁麻烦,村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建议督察组到现场检测水质,或者老板姓带水自己去检测。村民强烈要求彻底关闭这个沙场。 | 其他污染 | 经衡山县政府组织县水利局、长江镇政府、交通运管所、公路局、交警大队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属实。其中:“村民强烈要求彻底关闭这个砂场”“长江镇永丰村永发砂场、永发砂场建在湘江边上,运输车辆来来往往,小孩子在路上被压伤”、“一直同意该厂补办手续,村民建议彻底关闭该采砂场”、“永丰村永发砂场,没有合法手续,希望彻底取缔”属实;“村民认为县里出的报告不权威,县里作假”、“水污染特别严重,附近村民很多得癌症、生病,村民很恐慌,村民太没保障,农村没钱,治不起病,村民现在不敢投诉,一投诉就有人往家里跑”、“长江镇永丰村永发砂场影响长沙株洲的饮水,衡山县要恢复该采砂生产,县里当官的有股份”、“严重污染了地下水”不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一、11月16日,衡阳市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到永发砂场现场进行了全面督办,组织衡山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对永发砂场环境污染问题确定处理意见。二、衡山县成立由副县长黄润葵牵头,县政府办副主任杨春泉协助,县水利局、公路局、交警大队、运管所、长江镇政府组成的工作组,对永发砂场环境污染问题开展调查并依法处理;三、衡山县水利局、环保局、道路运输管理所分别对永发砂场下达执法文书,责令停产整改;四、衡山县人民政府正在研究永发砂场是作为规范化砂场地进行提升改造,还是完全退出。 整改情况:11月17日,长江镇人民政府已关闭永发砂场生产用电,使用水泥墩将通往砂场道路阻断,完成断电断路措施,永发砂场停产措施到位。衡山县水利局、环保局、道路运输管理所已将行政执法文书张贴在永发砂场内,并安排专人向当地老百姓讲解、宣传对永发砂场的处置措施。 | |
D43000020181123****4 | 1.萱洲镇鱼石冲村高头山组村干部破坏油茶林,建设采砂场。建议恢复植被,并且对他们追责。 2.村干部在湘江边上建立洗沙场,废水直接排入湘江。 | 水、 生态 | 经衡山县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萱洲镇政府调查核实,该举报件属实。其中,“萱洲镇鱼石冲村高头山组村干部破坏油茶林,建设采砂场”属实,“废水直接排入湘江”属实,“湘江边上建立洗沙场”不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1.衡山县林业局于2018年11月28日向当事人杨贻云下达《关于责令恢复植被的通知》。2. 衡山县水利局于2018年11月23日向当事人杨贻云下达《责令改正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 整改情况:1.当事人计划在2018年12月30日前,以种植油茶的方式恢复植被。2.当事人在施工过程中,开挖沉淀池,将废水收集,将水沉清后用于混凝土保养。 | ||
D43000020181123***6 | 前塘村耀明砖厂通过烟囱排放黑烟,有煤的味道,废水排到附近的小溪里。 | 大气、水 | 经衡山县环保局、福田铺乡政府调查核实,该举报件属实。其中反映 “有煤的味道,废水排到附近的小溪里”情况属实;“前塘村耀明砖厂通过烟囱排放黑烟”情况不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2018年11月26日,衡山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下达了《关于责令衡山县耀明砖业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责令该公司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限15日内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11月26日该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并从11月26日起至12月10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预计12月10日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