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我县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阳建中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衡山县棚户区改造(城中村)项目(开云新城四期、开云镇环溪片区、白果镇国光、萱洲古镇、长江兴隆)政府购买服务的议案,并作出了相关决定。阳建中强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资金投入衡山的建设,是好事,要积极肯定、大力支持;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加大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实施,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尽快建成;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监督,尽快出台监督管理办法,积极防范风险。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阳建中认为,2016年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加大环保工作力度,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较好。但是环境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存在环境隐患多,执法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他强调,县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着力提升环境意识,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强化规划执行,健全环保执法监管队伍,完善联合执法,联合监管,形成上下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申广、赵晓阳、唐文育、戴立华等出席,县领导廖文伟、谢文俊,县法院院长胡家舜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