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衡山县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8年1月,衡山县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61.3%,其中优良天数19天,轻度污染天数10天,中度污染天数0天,重度污染天数2天,严重污染天数0天,影响县城区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为PM2.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00,全市(8个县市区)排名第7位。
1月衡山县城区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情况:PM10月均值为94ug/m3、PM2.5月均值为70ug/m3、SO2月均值为7ug/m3、NO2月均值为32ug/m3、CO(日均值百分之95位数)为1.2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百分之90位数)为70ug/m3。
与上年同期相比,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下降了22.2%;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了25.8%; PM10和PM2.5月均浓度分别下降了26.6%和27.1%。
1月份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详见表1、表2。
表1 2018年1月衡山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全市排名 |
县市名称 |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
优良天数(天) |
有效天数(天) |
优良天数比例(%) |
||||
2018年 1月 |
2018年1月 |
2017年1月 |
同期变化幅度(%) |
2018年1月 |
2018年1月 |
2018年1月 |
2017年1月 |
同期变化幅度(%) |
|
7 |
衡山县 |
5.00 |
6.43 |
-22.2 |
19 |
30 |
61.3 |
35.5 |
25.8 |
备注:1、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的通知》(环办〔2014〕64号)规定,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指评价时段内,参与评价的各项污染物的单项质量指数之和,数值越大表明污染程度越重,当综合指数相同时,按优良天数多的优先进行排名;
2、从2017年1月起,监测无效天数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数据填充,再进行相关数据统计;
3、优良天数比例按自然天数进行计算,即优良天数比例(%)=(优良天数/自然天数)*100%。
表2 2018年1月衡山县城区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情况
县市名称 |
PM10(ug/m3) |
PM2.5(ug/m3) |
SO2(ug/m3) |
NO2(ug/m3) |
CO(mg/m3) |
O3(ug/m3) |
||||
2018年1月 |
2017年1月 |
同期变化幅度(%) |
2018年1月 |
2017年1月 |
同期变化幅度(%) |
2018年1月 |
2018年1月 |
2018年1月 |
2018年1月 |
|
衡山县 |
94 |
128 |
-26.6 |
70 |
96 |
-27.1 |
7 |
32 |
1.2 |
70 |
国家标准年均值 |
70 |
35 |
60 |
40 |
4 (日均值) |
160 (日均值) |
备注: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CO取城市日均值百分之95位数;臭氧取城市日最大8小时平均百分之90位数。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8年1月,按照“十三五”湖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开展监测,我县共监测湘江3个断面,其中湘江鱼石村断面由衡东县环境监测站与衡山县环境保护监测站联合监测;湘江衡山自来水厂断面由衡山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湘江熬州断面由衡阳市环境监测站监测。
本月鱼石村断面(县界)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优,较上年同期(Ⅲ类)无变化;衡山自来水厂(饮用水)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优,较上年同期(Ⅲ类)无变化,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熬州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较上年同期(Ⅲ类)上升一个类别。(具体情况见表3)
表3 2018年1月衡山县地表水水质情况
序号 |
断面名称 |
考核 县市区 |
所在河流 |
断面属性 |
上年同期/(上月)类别 |
2018年1月 |
水质类别变化情况 |
水质下降主要指标 |
“水十条”考核断面 |
||
水质 类别 |
超Ⅲ类标准的指标(超标倍数) |
2018年目标 |
目标达标情况(影响指标) |
||||||||
1 |
鱼石村 |
石鼓区、松木经开区、珠晖区 |
湘江 |
县界(左岸:石鼓区、松木经开区--衡山县,右岸:珠晖区-衡东县) |
Ⅲ(Ⅱ) |
Ⅲ |
|||||
2 |
衡山自来水厂 |
衡山县 |
湘江 |
饮用水 |
Ⅲ(Ⅱ) |
Ⅲ |
|||||
3 |
熬洲 |
衡山县、衡东县 |
湘江 |
“水十条”考核断面 |
Ⅲ(Ⅱ) |
Ⅱ |
↑1 |
Ⅲ |
达标 |
注:水质类别变化情况是以当期与上年同期相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