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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制度,2020年5月8日,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黄小平副支队长带队来我县进行督查检查,并随机抽取了5家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我局生态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方启臻等同志陪同。
来到企业后,认真查阅了企业的环保资料、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并使用移动执法系统现场上传现场监察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对我县工业企业的精细化监督管理,提高了企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意识,最大程度的体现了公开透明的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制度,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