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赞代罚!这些衡山人因不戴安全头盔当上“代言人”

“9月29日骑电动车没有戴头盔,被交警拦住。朋友圈集赞,请大家引以为戒!”近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开展“戴帽工程”专项整治行动中,针对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驾乘人员存在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安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人性化执法。

9月29日,记者在人民西路看到,交警正在路口执勤,对不佩戴头盔的骑乘人员进行劝导教育,叮嘱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据了解,为切实提升安全头盔佩戴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骑乘人员不佩戴头盔的行为采取人性化、差异化执法,开展了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以“教育+劝导”相结合的方式,要求驾驶人将自己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发至微信朋友圈,让好友进行点赞,集够一定的赞后予以放行,警示微信好友要佩戴好安全头盔骑行;同时,交警还引导驾驶人化身志愿者,在路口配合交警对不佩戴头盔的行为开展交通文明劝导。

“通过前一段时间我们广大交警的辛勤劳动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我们衡山的戴帽率有所提高。下一步我们继续加大力度,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教育力度。”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云中队中队长汪建国说。(赵诗、文雅婷、符方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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