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衡山县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平台入驻的通知

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衡山县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平台入驻的通知

 

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根据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拟于2020年1月试运行,为切实做好平台应用推广工作,确保平台全面投入使用,现就各服务单位网上入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网上入驻服务单位和人员

网上入驻工作包括综合窗口、服务单位和服务专员入驻。入驻的市驻公用服务事项包括供水、排水、供气、通信、供电、广播电视共计六项。

1.综合窗口入驻。各有关部门,在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设立市政公用综合服务窗口。已经设立的,应当将窗口服务人员入驻,负责当地所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的统一受理和咨询服务工作。

2.服务单位入驻。服务单位应按照“一个行政区域(市州、县市区或园区)一个公用服务事项至少一家服务单位”的原则入驻。一个行政区域内任意一个事项如果有多家服务单位的,应当明确服务单位遴选规则并在平台上予以公开,平台默认采用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服务单位的规则。

3.服务专员入驻。原则上每个服务单位在一个区域内(市州、县市区或园区)至少安排一名服务专员完成该事项全流程(含报装受理-现场查勘-合同登记-施工-验收等)的线上办理工作。一个区域内可安排多名具有全部权限的服务专员,如需对多个服务专员的权限进行拆分,应当按照全省统的《办事指南》规则,并与省平台联系沟通,并在入驻申请账号时备注说明。已经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并已申请入驻的,其区域内各服务单位的服务专员不再具有“受理”权限,系统分配账号时将按规则默认调整。

二、报送网上入驻信息

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应按要求填报《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网上入驻信息表》(附件1),以便平台技术人员为各服务单位和服务专员开通网上入驻账号。

三、配置分发平台账号

省工改办审核各市州工改办、省直有关单位填报的入驻信息后,将按相关入驻信息配置好平台账号并分发。服务单位及其服务事项、服务区域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过各市州工改办向省工改办报送和调整。服务专员个人发生变更的,由所在服务单位自行做好账号移交。

四、做好网上服务

1.入驻人员可点击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www.hntzxm.gov.cn)中的“市政公用服务”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www.hunanjs.gov.cn)中的“工程项目审批-市政公用服务”进入湖南省市政公用服务平台,通过省工改办配置的账号权限登录平台办理相关业务。

2.政务服务网站、各相关服务单位网站应当链接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各相关服务单位具有全省统一业务系统的,应当积极与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积极推进落实“线下变线上”、“平台之外无审批”。

3.各相关服务单位应当按照《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办事指南(试行)》规定,进一步细化编制本地区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管理制度,细化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规范服务收费,并将相关细化规则编制成《服务指南》,《服务指南》不得与全省统一的接入办事指南冲突,《服务指南》需经所在市州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成册后,及时报省工改办在平台上予以公开。

4.各相关服务单位、服务专员应当通过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主动获取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并对建设单位用户提供指导,主动告知项目相关报装接入流程和标准,做到提前介入和服务。

5.应当将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并入工程综合服务窗口进驻当地政务服务办事大厅,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实施网上办理,实现各环节办理行为和时限监察。

6.各服务单位可以通过平台获取项目相关信息和材料的,不得要求建设单位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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