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衡山县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山民发〔202215

 

2022年衡山县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厅《2022年“老年人服务保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湘民发〔202217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衡山县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全县完成2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指标分解见附件1)。按照“一户一策”原则,通过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对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地面、门、卧室、如厕洗浴设备、厨房进行改造或配置手杖、防走失等老年人用品,切实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

二、工作内容

(一)实施对象。申请适老化改造家庭需具有本县户籍并长期居住在本县,且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家庭成员中有年满60周岁至80周岁(不含)失能或残疾老年人的家庭;

2.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家庭成员中有年满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的家庭。

已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计划范围,已享受过残联“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的家庭不适用本方案。接受适老化改造的家庭如需老年人迁出改造的,需自行寻找他处临时过渡;孤寡老人由各乡镇负责协助其在邻近的养老机构过渡。

(二)改造内容具体见配置清单(附件2),在制定改造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家庭情况、身体状况以及住宅实际,选择需求部分项目进行改造。

(三)资金保障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补贴标准为3000/户,超过部分由改造家庭自负。

    (四)管理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协助推进适老化改造落实,县民政局通过公开方式选择第三方组织(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由其开展入户调查、制定改造方案、项目评估监理、项目施工等工作;各乡镇是本辖区适老化改造的责任主体,要做好本辖区受助家庭的申报、审定工作,负责适老化改造工作建档(一户一档)工作,接受县民政局指导和监督。

(五)实施步骤。

1.确定项目对象(5月19日前)。由各村、社区先行排摸,协助申报家庭开展申请工作,并填写申请表(见附件3)。村、社区初审通过后,在村、社区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定,乡镇审定结束后报县民政局备案。

  2.制定改造方案(5月30日前)。项目家庭确定后,第三方在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入户开展调查,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评估情况,会商确定项目家庭改造经费预算和改造方案。

  3.组织工程施工(6月10日)。第三方组织施工时要根据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施工时做到文明施工,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尽量减少对项目家庭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所需物资、产品、器材等均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确保施工质量。

4.开展检查验收(10月底)。施工完成后,各乡镇组织村、社区和第三方按计划方案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形成费用决算表和验收表,对验收合格的及时将适老化改造项目备案花名册报县民政局,对验收不合格的需按验收组要求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三、工作要求

适老化改造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乡镇要站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保障困难家庭老年人权益的高度,将此项工作列入养老服务重点工作。在改造过程中注重操作流程和改造标准的规范和统一,坚持规范运作,严格审批、方案制定,按照规范要求编制预算,制定施工、监理、验收,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作、严格把关。各乡镇要利用自身的资源和优势,按照县里统一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工作,要落实责任,要有重点、有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同时,要及时向县民政局反馈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附件:1.居家适老化改造指标任务分解表

2.居家适老化改造基础配置清单

3.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申请审批表

 

 

                                 衡山县民政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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