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养老服务领域问题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全县养老服务领域问题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通知》、《全省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湘民函〔2022〕12号)、衡阳市民政局《打击养老领域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山政办发〔2022〕8号)、衡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衡山县生产储存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山消安〔2022〕9号)、《衡山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山安办〔2022〕5号)等文件精神,以及衡阳市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暨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问题排查整治,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树牢“两个至上”理念,聚焦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县养老服务领域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全面、到位,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 主要任务

(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一是全覆盖核查全县各类养老机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包括证照不齐的机构(场所),切实摸清辖区内养老机构情况;二是聚焦重点,全方位逐一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在涉嫌诈骗、规范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重点排查养老机构的下列行为:养老机构内以办卡养老地产保险理财养老养生保健品旅游等名义吸纳或变相吸纳公众资金的行为,特别关注承诺以资金回报的行为;三是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对养老机构存在的涉嫌诈骗、规范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一是聘请专业人员全面开展养老机构和民政服务机构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排查房屋安全“四性”,即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消防安全性(建筑材料、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等)、经营安全性(各类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重点排查不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规定开展养老服务的,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与邻近房屋混业经营的养老机构,以及养老机构用房租赁给个人或者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安全风险。对排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整治台账,实施销号管理,采取“改”“停”“封”“拆”措施予以分类整治。

二是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全面开展安全鉴定。对鉴定为C、D级危房的,立即停止使用。坚持“一栋一策”整改,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并经鉴定机构鉴定认定后方可使用;对暂时没有条件采取整改措施的C、D级危房,采取设置围挡及明显警示标识等管控措施,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三是同时开展排查消防审验手续办理、消防设施配备及运行、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消防安全管理、地质灾害隐患等情况

四是严肃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重大隐患。对房屋安全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将相关情况报送自然资源、住建、城管、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向县委政府汇报。

(三)开展养老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回头看”行动。一是根据前期检查存在的问题清单,对养老机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采取措施倒查追究责任,直至彻底根除隐患。二是对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核查验收,形成总结,研究建立养老领域问题防范化解的长效机制。

(四)坚决取缔关停非法经营养老机构。对未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企业登记或在民政部门进行民非登记,但实际上为老年人提供24小时集中养老服务或其它民政服务的非法经营养老机构,联合住建、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联合约谈对符合登记条件的,限期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限期疏导入住老人,自行关停机构。对约谈无效的机构,采取联合执法方式,由相关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非法经营机构进行取缔,同时,对入住老人进行有序疏散或集中安置到合法养老机构。

三、工作安排

成立县民政局养老服务领域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彭君,副组长:唐志煌、陈金五,成员:邓宏灿、旷江鹏、符波、聂荣荣、郑文星。

领导小组下设2个排查工作小组,开展排查具体业务工作。

第一小组:组长唐志煌,副组长邓宏灿,成员:周详、1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永和、萱洲、长江、开云、店门、福田铺等6个乡镇辖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

第二小组:组长陈金五,副组长旷江鹏,成员:康婷、1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江东、新桥、东湖、岭坡、白果、贯塘等6个乡镇辖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

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6月30日前,对全县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隐患、房屋风险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养老诈骗风险隐患等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排查台账。

)全面整治阶段8月31日前,根据排查鉴定情况,建立整治台账,一策工作要求完成整改销号

全面提升阶段。831日后,根据整治行动全面总结经验,形成工作总结,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君任组长,副局长唐志煌和陈金五为副组长,局机关办公室、养老服务股、社会组织、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养老服务领域问题排查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养老服务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辖区养老机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加强安全管理。相关股室、乡镇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检查督导;养老机构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养老机构问题风险巡查发现机制,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信息报送排查人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汇报养老机构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情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整治情况要及时单独上报说明。

 

 

                                衡山县民政局

                               20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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