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加贸稳增长)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加贸稳增长)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三区一园一城商务、财政部门及相关加贸企业:

为认真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稳产能、稳订单,按照《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加工贸易资金使用和管理的通知》(湘商加贸〔2021〕1号)要求,结合我市加贸发展实际情况,在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支持适销对路商品拓展国内市场、建立销售渠道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现就做好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加贸稳增长)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

(一)根据加工贸易企业年度产值、新增投资、生产规模等情况给予适当的技改研发补助;

(二)对加工贸易企业租赁厂房,给予适当的厂房租赁经费补助;

(三)给予加工贸易企业适当的利息支出补助;

(四)给予加工贸易企业适当的物流成本补助;

(五)给予加工贸易企业就业稳岗等相关成本增加予以适当补助。

二、申报原则

遵循“重点引导、注重绩效、公正规范”的原则,在年度资金总额范围内调剂使用。对已得到其他相关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不再给予支持。

因省单独切块加工贸易资金给衡阳县,请上述单位按照资金使用管理要求,自行做好资金申报工作,并将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报市级备案。衡阳综保区内企业按原签订的合同(协议)执行,不重复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缴纳社保、税收,近五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无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行为;未被列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

(二)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或备案;

(三)按照资金支持内容已开展相关业务,且有完整的报关、退税、结汇证明;

(四)财务机构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五)资金的使用单位和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一致;

(六)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给予技改研发支持。资料要求:(1)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技改研发具体项目情况、设备购买情况以及申请支持金额等基本内容);(2)项目申请表;(3)技改研发设备购买合同、相应海关报关单;(4)相关费用发票、银行付款凭据;(5)申请单位营业执照、企业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查询证明;(7)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二)给予厂房租赁支持。资料要求:(1)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租赁厂房情况以及申请支持金额等基本内容);

(2)项目申请表;(3)厂房租赁协议或合同;(4)相关费用发票、银行付款凭据;(5)申请单位营业执照、企业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查询证明;(7)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三)给予利息支出支持。资料要求:(1)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利息支出情况以及申请支持金额等基本内容);

(2)项目申请表;(3)利息支出协议或合同;(4)相关费用发票、银行付款凭据;(5)申请单位营业执照、企业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查询证明;(7)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四)给予物流成本支持。资料要求:(1)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今年物流情况以及申请支持金额等基本内容);

(2)项目申请表;(3)物流协议或合同;(4)相关费用发票、银行付款凭据;(5)申请单位营业执照、企业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查询证明;(7)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五)给予就业稳岗支持。资料要求:(1)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就业稳岗等相关成本增加情况以及申请支持金额等基本内容);(2)项目申请表;(3)相关费用发票、银行付款凭据;(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企业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查询证明;(6)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应将申报材料上报各辖区商务、财政部门审核,各辖区商务、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审慎进行审核,并于1月18日前将《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加贸稳增长)资金项目汇总表》和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分别报市商粮局外贸科、市财政局外经科。

(二)市商务和粮食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审核,并依据审核结果确定项目资金安排意见。审核结果按相关规定在市商粮局、市财政局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相关企业。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挪用和截留专项资金,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单位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并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市商务和粮食局联系人:罗由之联系电话:8223662

市财政局联系人:龙海容联系电话:8867695


附件:1.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加贸稳增长)项目申

请表

2.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加贸稳增长)项目汇总表



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



   2022年1月6日




附件1

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加贸稳增长)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

申请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进出口总额(万美元)

申报资金金额

(万元)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注册地

企业性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人郑重声明如下:

1.申请人共上报申报文件资料页;2.申请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3.申请人申报的所有文件、单证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4.申请人申报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完全一致;5.申请人承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核查。

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

申请企业盖章:

日期:年月日

开户银行账户账号

开户银行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行地址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移动电话

说明:

1.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栏必须手签,使用名章无效;2.若由授权人签署,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原件;3.银行账户信息必须为公司账户,用于拨付外贸专项资金,务必正确填写;4.项目名称:参照资金支持方向;5.企业性质:国有、集体、民营、三资、研究院所、高校、其他。



附件2

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加贸稳增长)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时间: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支持方向

 

申报项目名称

项目发

生金额

企业申

报金额

审核申

报金额

 

备注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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