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部署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

近日,衡山县公安局印发方案,在全县公安机关部署集中开展为期9个月的涉企执法司法提质增效、依法打击治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优化经济领域政法服务三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是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是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各类市场主体的追切需求,是持续开展“聚力中心化攻坚年“行动,推动全县经济稳中求进,整体好转和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

公安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坚持服务中心、标本兼治、平等保护为原则,旨在促进涉企执法能力素质明显提升,逐步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机械执法、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和地方保护等问题;旨在促进涉企案件办理质效明显提升,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公正高效办理涉企案件,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持续改善;旨在促进涉企公安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领域不断拓展、措施落地见效,符合公安机关管理服务特点的安商惠企措施进一步优化,现代化优质涉企服务供给不断加强。

为顺利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县公安局成立了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龙波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陆黎明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的全县公安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行动开展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考核。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集中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明确了整治违规立案、趋利执法,整治滥用财产强制措施,整治滥用人身强制措施,整治久拖不决,推行包容审慎行政执法,打击涉黑恶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治理侵害人身权利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治理侵犯企业产权犯罪行为、打击治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治理损害涉企案件司法权威违法犯罪行为、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完善警企联系工作机制,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执行“项目警官”制度等13项任务清单。着力实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作用,有效发挥法治对经济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建设“五兴六强”现代化新衡山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工作目标。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成效纳入全县公安机关年度绩效考核,行动结束后将将开展十佳服务之星、十优项目警官“双十”评选活动,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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