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落实普惠金融和夯实信贷管理的工作意见


各部室、各支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办事处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湖南农信"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和普惠金融专项规划要求做好信贷工作,紧盯提质增效总目标,扭住拓展基础客户和重塑信贷管理牛鼻子,积极服务和指导支行深度融入地方经济,精准服务实体经济,突出支持特色亮点,精细管理严 控风险,做优做强信贷主业,为推进全行信贷业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落实、落地贷款拓面工作,在践行普惠金融上出成效

(一)明确"党建共创、金融普惠"工作为2021年信贷客户经理的重点工作与核心工作。各支行要深刻认识我行坚守做小做散做土的信贷经营基本定位。深化对普惠金融的认知力、执行力。要立足县域,做好农村金额、地方金融、普惠金融工作,发挥农村主力军、金融排头兵、普惠领跑者作用。紧密与地方党委、村支两委、村组干部的沟通与联系,将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贯穿到业务工作之中,在助力实体经济和乡村振兴中担当先锋。


明确落实普惠金融工作的"规定动作"

一是辖区户主电话线上对接全覆盖工作(6月末完成)。各支行要与员工签订电话线上对接责任状,将电话线上对接工作以组为单位分配到每个客户经理头上,将总体任务分解到每个月、每个星期,要求按周序时完成任务,并且要严肃、精准的填写《客户信息统计表》,实现对全县每一户家庭进行授信"画像",扎实建立信贷客户信息数据库。2021年1月15日前各支行上报《客户信息汇总表》。

二是辖区商户对接全覆盖工作。(6月末完成)各支行行长开通"启信宝会员",在首页点击"更多"选项,再点击"地址电话"选项,输入地址关键字,如:"岭坡",然后左上角选择"衡山",注册地在衡山县岭坡乡的所有商户信息可以导出电子表格,表格中涵盖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电话、注册时间等十多个信息。要求各支行将每一户商户分配到对应客户经理头上,将总体任务分解到每个月、每个星期,要求按月序时完成商户对接任务。在1月15日前将导出来的商户信息表报总行。

三是每位信贷客户经理每个月至少走访白名单客户20户以上,要求访谈时间不少于20分钟,访前访后分别使用经纬相机定位拍照,并建立走访信息记录表,同时收集客户评级授信资料。

四是细化净增贷款客户数考核,将任务分配到每个客户经理,按月对每个客户经理序时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严格信贷队伍组织管理,提高落实普惠金融贷款拓面工作执行力。

1、加强对普惠金融工作的过程管理,要求每位信贷客户经理按时按质推进辖区户籍户主电话对接、辖区商户对接、客户走访、贷款客户数净增工作,按月对这四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按照下差任务数,扣减客户经理等级评分0.2分/户,并约谈每项工作排名后三名的客户经理。约谈三次及以上的,由信贷管理部向总行党委提议取消信贷客户经理资格。

    2、机关人员负责对联点支行的普惠金融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及协助。以上率下,积极有效推动客户经理的大走访,形成客户拓展新高潮。其中党委成员每月走访天数不少于4天,每年走访客户数不少于350户,拓展客户不少于100户;机关中层每月走访天数不少于6天,每年走访客户数不少于500户,拓展客户不少于150户。

坚持贷款属地原则,明确经营方针与市场定位。  

按照银保监局关于"业务不出村,贷款不跨乡(镇)"的监管要求,严格执行贷款属地管理原则。各支行贷款营销主要以辖区农户、商户、城乡居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民营和小微企业为重点支持对象。禁止跨乡镇发放信用贷款,抵押贷款按照经营地优先、后考虑居住地、最后看押品或户籍所在地的排列顺序,确定承办支行。原则上不得新增500万元及以上大额贷款,除医院(非民营)、学校(非民营)、政府背景的平台公司。

进一步提高信贷业务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

明确贷款准入与退出机制

1、在行业准入上,恪守服务"三农"、服务乡村振兴、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加大对"三农"领域、民生领域、消费领域、新兴制造业的信贷投放。逐步收缩、限制房地产开发领域、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两高一剩"等行业的信贷投放,及时调整信贷业务结构,降低行业集中度风险。

2、在客户筛选上,要加强对客户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资产实力、个人信用、品行等方面综合评价,充分运用客户现金流量指标,做好偿债能力分析,及时识别客户风险。对经营状况不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存量贷款客户,贷款归还后不再给予信贷支持。

3、在资料审核关上。抓住客户征信报告、银行流水、资产证明这三个核心要素,分析、印证客户的经营收入、负债率、现金流量情况等。严格主体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准入:(1)征信报告逾期6次及以上;(2)有重大未决诉讼或纳入失信人名单的;(3)征信报告显示近两年申请贷款或贷后检查,查询征信记录12次以上;(4)个人或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5%;(5)在5家以上银行有贷款余额(含贷记卡)。特殊情况报总行审批。

 (二)进一步规范贷款利率管理

1、贷款利率定价充分考虑成本效益原则、风险溢价原则,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资产负债率、抵押值、资金归行率、优质客户贡献度、客户经营专注度、客户营销贡献、客户合作粘度等确定综合测评分数,根据打分确定客户利率。每一项测评打分应提供辅助证明资料,未提供的证明依据的,测评打分就低不就高。

2、无论是存量贷款转据,还是新放贷款,每一笔贷款需要按照最新的贷款利率定价文件重新确定客户的贷款利率,确保全行利率口径一致。报总行审批的贷款,利率定价执行的初审部门为市场营销部,复审部门为信贷管理部。支行权限内的贷款严格按文件执行利率政策,总行信贷、稽核等部门,将定期组织检查支行贷款利率定价执行情况。

(三)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客户融资成本

1、严肃贷款收费政策,除了收取贷款利息,禁止再收取任何费用,禁止直接收费或代第三方机构代收费用、禁止约定第三方机构收取费用、禁止收取抵押评估费、担保费、咨询费等,抵押登记费均由我行承担;

2、从元月1号起,总行与南岳、衡山不动产中心对抵押登记费采取签单挂账,按季结算报销,省略缴费环节,节省客户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3、明确抵押评估费的承担主体。抵押品估价日期、完成估价对象实地勘察日期和抵押估价报告日期在客户提出银行贷款申请日期之前的,相关估价费用和押品评估成本由客户(委托人)承担。上述任何一个日期在客户提出银行贷款申请日期之后(含)的,相关估价费用和押品评估承包由商业银行(委托人)承担。商业银行与借款人以合同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的规定。

(四)实行贷款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

1、办理小额农贷从客户申请到贷款发放或不符合条件回复客户的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支行权限内的其他信用或保证贷款从客户申请到贷款发放或不符合条件回复客户的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支行权限内的抵押贷款从客户申请到贷款发放不超过7个工作日不符合条件的应在3天内回复客户

2、支行权限外的抵押贷款,资料受理到资料报送审批,不超过5个工作日。需报总行审批续贷或展期,应在到期前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报送;

3、报总行审批的贷款,市场营销部要积极推进资料完善与复查。原则上在收到贷款材料3个工作日以内移交信贷管理部;

4、信贷管理部负责贷款限时办结的推动工作,同时报送至信贷管理部的材料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审批完毕或组织召开贷审会集体决议;

5、推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个接待客户的客户经理为首问责任人,不管客户是不是本片区的,客户经理都要做好接待工作,不得推诿、搪塞。

各支行、市场营销部、信贷管理部要建立《贷款审批流程登记簿》(已下发),登记贷款审批资料每个环节的出入时间。对推诿、搪塞客户,无故积压贷款资料,拖延办贷时间的责任人其客户经理等级评分,每次扣减0.5分。


进一步规范信贷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一)严格落实"双人四眼"及贷审小组审批制度

1、所有贷款调查须两个及以上人员参与,在调查人签字栏应至少有两个调查人签字确认。贷款资料填写应准确无误,数据前后逻辑关系一致,客户资料录入信贷系统要真实、完整有依据,客户的关联人、资产、负债、经营收入等信息录入确保准确无误;贷款用途用词应明确、精准,勿用"周转"、"经商"等模糊的概念,要具体到经营***生意;存量贷款转据,贷款归还后三天以内借出,贷款用途可以为"还旧借新或续贷"。

2、总行授权支行贷款审批权限,须严格按照贷审小组议事规则审批贷款,贷款审批需贷审小组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可发放贷款。杜绝"一手清"的情况,支行行长对支行的贷款发放有"一票否决权"。支行行长应对每笔贷款进行把关,杜绝违规发放贷款行为。

(二)严格落实10万元及以上贷款按月结息

1、要强化本行借记卡的使用指导,引导客户办理手机银行、绑定微信银行。向客户提示,经营性资金周转应通过贷款结算账户,存款资金的归行有助于贷款审批及利率优惠。

2、所有10万元及以上新放贷款均要选择按月结息,存量贷款与客户协商调整为按月结息。每月21日以后,逐日对支行按月结息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每月由总行行长对排名后5名且按月结息率低于80%的支行行长进行约见谈话。

3、单户落实按月结息的标准为未结清利息不超过30天,表内不良贷款不纳入统计范围。

4、未落实按月结息的贷款,按照贷款定价文件,贷款利率加30个基点,次月开始执行。

(三)严格落实大额贷款分期还款制度

严格执行中长期大额贷款分期还款制。200万元及以上贷款需提交分期还款计划书。其中500万元及以上贷款需按照分期还款计划在信贷系统落实贷款发放流程。有效缓解客户到期还本压力,促使客户讲诚信,防止贷款"滚雪球"越滚越大,积聚风险。

(四)严格落实贷放分控、实贷实付等要求,做好贷款支付审核工作。

贷款资金根据实际支付情况,个人贷款需单笔支付30万元以上的,公司贷款需单笔支付50万元以上的,在信贷系统选择支付方式时,一律选择受托支付,贷款发放后资金直接转入客户交易对方账户。贷款支付审核由经办网点负责,采取支行行长或客户经理与会计岗交叉审核方式,会计岗为贷款支付审核责任人。支付审核岗要认真审核并逐项落实贷款业务前置条件,核查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支付方式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严禁员工以本人账户为"桥梁",为客户提供贷款资金的支付之便,一经查实,严肃追究责任。

(五)防范信用风险,审慎控制信用贷款额度。

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能力相对薄弱的特点,要求信用贷款审核把关、额度控制要更加审慎。要求3万元以上信用贷款必须打印夫妻双方征信报告(单身除外)、提供资产证明并覆盖负债、提供银行流水并印证经营项目。原则上公开授信额度不超过内部授信额度的20%,个人公开授信额度控制在30万元以内。

(六)加强贷后检查及贷款诉讼时效延续管理

1、各支行要按照规定的频率开展贷后检查工作,将贷后检查资料归档到贷款档案;单户贷款额度在50万元以内的一年至少检查一次;50万元至500万元的半年至少检查一次,500万元以上的至少每个季度检查一次;

2、对于还本付息出现异常的客户,定期留存贷款催收记录资料,如电话催收记录截图、微信催收记录截图、显示时间与位置的上门催收照片,以便延长诉讼时效,每年至少收集一次,放入信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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