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商粮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成品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衡山县商粮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成品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2022年度衡山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衡商改[2022]3号),我局决定对已取得原油、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现制定如下具体方案:

一、检查任务

对已取得原油、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经营活动监管检查。

二、检查对象和比例

检查对象:全县已取得原油、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检查比例:10%。

    三、检查事项和内容

(一)加油站证照年检情况

(二)加油站日常运行情况

四、检查机构和具体分工

衡山县商粮局负责对加油站证照年检、加油站日常运行情况抽查;衡山县市监局负责对在职责范围内实施检查。

五、检查工作平台

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录入抽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公示。

六、抽查/检查时间

4月1日—10月31日为检查时间,11月20日前公示检查结果。

七、抽查/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进行。

   八、实施检查步骤

一是采集涉企信息。从湖南省互联网+监管等平台采集检查对象的相关信息。

二是组织开展检查。对抽查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书面检查;登记事项等有必要现场检查的进行现场检查。

三是归集公示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归集公示查结果。

四是建档保存资料。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改正通知等检查工作书式资料,由检查机关制作台账并整理归档保存。

九、检查结果及处理

   ( 一) 检查结果类型

检查结果为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八种类型。

(二) 公示检查结果

检查发现问题须责令改正的,自责令改正期限届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抽查/检查结果;其他抽查/检查结果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

(三) 后续处理

抽查发现问题须责令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

抽查发现企业应由其它部门管辖的问题,及时移交问题线索。

抽查发现企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检查人员应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接受检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相关职能机构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抽查工作,圆满完成抽查任务。



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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