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落实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推进落实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相关工作的通知

                   

县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各部门:

根据《衡山县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迅速推进全县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全面做好迎接市政府开展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应用情况全面检查验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并落实下列工作:

一、确保网络互联互通。

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与县电政办联系确保联网对接运行畅通(电政办电话0734-5829259 、0734-5889766 ),将各涉企信息归集单位产生的企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http://hn.gsxt.gov.cn)记于企业名下并依法向社会公示,各涉企信息归集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的“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http://59.231.0.171:8001/gportal)推送、共享企业信息,确保联网对接运行,该项工作在10月20日前完成。(咨询电话:县食药工质局刘芳0734-5822075、13187169325  QQ群号:省级659093989、677130152)

二、及时归集信息。

各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部门应依据《衡山县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将2014年10月1日前产生的企业信息予以归集。其中县人民法院涉企信息归集的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企业信息,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犯罪的信息等。其他部门涉企信息归集的内容包括:1、行政许可信息;2、行政处罚信息;3、抽查检查结果信息;4、依据相关规定建立的对企业实施信用约束并公示的“黑名单”信息;5、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等。各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部门将相关信息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在线录入、批量导入、数据接口、数据交换等方式向社会公示,该项工作在10月20日前完成。

三、完成相关工作及完善各项资料。

各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部门应对照衡山县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衡山县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验收方案》要求和责任分工,对照本部门任务具体落实,在10月2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完善各项资料。

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县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督调室将于10月下旬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衡山县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