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衡山县“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办发〔2017〕10号  

     

  中共衡山县委办公室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山县“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垂直管理单位:  

  《衡山县“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衡山县委办公室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衡山县“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安排,为大力推进开放引进、招商引资,发挥工商联的优势作用,决定从2017年开始,在全县开展“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盯“借力长株潭、争先大湘南、汇聚正能量、建设新衡山”目标,以“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为重点,以异地商会为依托,为大力推进开放引进、招商引资凝心聚力,鼓励和引导更多的衡山籍成功人士回乡发展、创业投资,并积极发挥各自优势,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帮助家乡发展,造福家乡人民。  

  二、主要目的  

  通过“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行动,用真情唤起浓浓的乡情、激发回归的热情、点燃创业的激情,争取外地衡山籍成功人士把创业成果带回家乡,把资金项目留在家乡,把更多更新的理念、项目、技术、信息,以及更多更好的资本、人才带回衡山,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部经济、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并在支持家乡、发展家乡中发展自己、壮大自己。  

  三、主要工作  

  (一)摸清底子  

  衡山在外地创业发展的成功人士数以万计,充分利用统战、工商联等多种平台,摸清这些成功人士的基本情况、发展方向、资产资本以及投资意向,并加以提炼,形成衡山籍重点成功人士名录,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奠定基础。  

  (二)走访异地商会及窗口会员企业  

  每年组织一次对异地商会及在外经商的衡山籍成功人士的集中走访,根据需要还要组织进行一对一走访。  

  1.走访对象  

  主要是走访浙江义乌、深圳、东莞、佛山、广州荔湾等异地衡山商会及其成功人士,走访其他衡山籍成功人士比较集中的地区及成功人士。  

  2.走访内容  

  (1)了解异地衡山商会会员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商会作用发挥情况。  

  (2)了解衡山籍在外经商人士对衡山的归属感,对衡山投资环境的评价、对衡山县委、县政府的意见与建议。  

  (3)掌握回乡投资意向、拟投资项目及规模等情况。  

  (4)探索、指导尚未成立异地商会的地区成立商会组织。  

  (三)建立县级领导与非公经济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  

  为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有效地促进党和政府与非公民营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县级领导与非公经济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一名县级领导与一名甚至多名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结成对子,联谊交友,县委主要领导与异地商会会长结对交友。党政领导不但能在第一时间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企业主的所思所想,还能使企业主及时了解党的方针和政策,对我县非公企业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四)召开座谈会  

  每年春节期间或清明前后,以座谈会的形式,集中看望慰问回衡过年的衡山异地商会会长和相关成功人士,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增进政府与商会之间的合作交流。还可以组织在异地商会所在地召开项目商洽会,包装项目,推介衡山。与此同时,举行项目签约仪式。  

  (五)组织参加湘商大会、华商大会活动  

  由工商联牵头组织部分异地商会会长和非公企业主参加一年一度的湘商大会、华商大会,增进了解,扩大交流,搭建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县工商联“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县工商联“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长谢石中任总顾问,县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胡文星任组长,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肖尧阶,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唐志军,县商务和粮食局局长李磊建任副组长,县工商联副主席刘丽、县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谢泰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相关日常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同  

  “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工作是一项全县性的工作,需要经开区、发改局、人社局、商务和粮食局和相关融资平台等密切配合,要制定相关工作规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工协作。  

  (三)保障工作经费  

  “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是一项常规性、常年性的工作,每年都要进行,每年都要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相应开展各种活动,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县财政要足额保障该项工作经费,并将其纳入县工商联专项财政预算。  

  (四)建立奖励机制  

  建立激励机制,对“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参照县招商引资奖励政策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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