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衡山县推进“最多跑一次”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HSDR-2019-01001  

      

      

      

      

      

      

  山政办发〔2019〕2号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山县推进“最多跑一次”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省市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衡山县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    

 

 

  

衡山县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50号)和《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政办发〔2018〕16号)精神,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环境,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经县政府研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全面推进政府自身改革,按照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形成“一次办结”机制,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让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明显提升、发展服务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  

二、工作目标

  全面梳理公布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确保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目标。  

三、实施范围

  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垂直管理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其他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  

四、成立机构

  成立衡山县“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由县长蒋青同志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廖文伟、副县长欧旭理同志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深改办、编办、法制办、政务中心、电政办、食药工商质监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编办,由周永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夏建军、王峰、曹时国、符文忠、沈忠辉同志为成员。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  

  依托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依申请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梳理“马上办”事项,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做到简易事项即来即办即结;梳理“网上办”事项,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梳理“就近办”事项,推动事权下沉,审批服务向乡镇和村(社区)延伸;梳理“一次办”事项,审批服务部门实行一次告知、一站服务、联合办理、限时办结,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梳理近期难以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研究提出深化改革、提高效能、优化服务的对策措施和意见建议。  

  (牵头单位:县编办;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垂直管理单位、其他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1月底前。)  

   (二)编制公布办事流程

  1. 推行分类管理,实行流程再造优化。大力推进优化办事系统,精简办事环节。深化审批服务事项分类管理,将纳入清单的事项分为“零上门事项、即办事项、窗口受理快递送达事项、网上预审事项、预约上门事项”等类型,并对所有事项逐一分类进行流程再造,逐项分类确定办理方式。  

  2. 明确办理标准,编制办事指南。根据《行政审批标准化指引》要求,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规范受理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内容,依法科学合理精简申请材料,消除模糊语言、兜底条款,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的指引;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同一流程”。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性收齐后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进一步清理规范证明材料,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和盖章环节。统一编制标准化实施程序和办理流程图,印制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办事指南。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做到咨询一次写清、表格一次发清、资料一次告清、材料一次收清、内容一次审清、批件一次核清,以标准化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透明化和高效化,实施清单通过审核后,即时录入“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  

     (牵头单位:县政务中心、食药工商质监局、编办、电政办;责任单位:“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涵盖的相关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5月底前。)  

   (三)持续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能力建设

  1. 强化职能进驻,确保充分授权。大力推行政府服务集中办理,提升“一站式”功能,实现“多门”变“一门”。进一步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发挥集约倍加效应,执行“凡审必进,应进尽进”原则,各部门要依法依规授权,确保相关审批服务事项在政务中心“一站式”办理到位,建立“受审分离、审管分离、权责挂钩”的行政审批新机制。同时,依托“互联网+”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立网上审批公开透明的可追溯和监管制度,防止借“网上审批”之名行“体外循环”之实。建立审批服务监督机制和办理工作回访机制,提高群众满意度。    

  2. 推行一窗受理,实现集成服务。改变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便民中心) “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集成服务”改革。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社会事务”“综合便民”等综合窗口,编制综合受理流程图,实行集成服务,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  

  3. 加强队伍建设,重视人员培养。加强窗口人员管理和考评,强化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新进人员凡进必培训、择优上岗,努力提高窗口人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牵头单位:县政务中心、编办、电政办;责任单位:进驻县政务中心的相关部门;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前。)  

   (四)加强乡镇政务服务能力建设

  1. 推动审批服务下沉,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最大限度向基层放权,实现社会保险、农技推广、户籍人口、社会福利、生育管理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建设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实现便民服务事项的预约、申请、查询、支付功能,逐步推行审批服务结果“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推送、快递送达、代表送达,推动实现“最多跑一次”县乡村全覆盖。  

  2. 延伸服务网络,强化服务便民。加强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优化行政资源配置,建立健全乡、村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做到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办公设施设备、有承接“就近办”服务的工作机制。清理公布乡镇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乡镇推行权力清单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提升乡镇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打通制度建设的“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民政局、编办、政务中心、电政办、法制办;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垂直管理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其他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9月底前。)  

   (五)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数据支撑

  1. 打通信息孤岛,实现资源共享。通过衡山县党政门户网站统一政务服务入口,整合各类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加快推进公共数据整合和共享利用,编制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目录,建设全县统一的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体系,建成统一入口、整体联动、部门协同、数据互通、一网办理、高效便捷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大数据平台,以数据共享促进流程优化、业务协同,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打破信息条块系统壁垒,加快网上审批系统联通整合,提高办事效率,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和安全审查,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切实做好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2. 线上线下融合,推广网上办事。推行实体审批大厅与网上虚拟大厅线上线下融合,流程再造优化、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网上审批系统功能升级,采取“业务数据后台互认、审批部门业务协同”方式,推进在线申报与全流程办理。同时,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推进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比例,全面推广各项便民服务“在线咨询、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快递送达”的“零上门”办理模式,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基本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实现“一次办结”。   

    3. 延伸服务范围,推行多端服务。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利用统一的政务服务资源,下放服务事项,对跨层级事项采取受理点下沉和跨层级联动网上审批,让群众就近在家门口办事。优化服务实体端,设立自助服务点,推行网络服务终端、自助服务终端、手机服务终端等“多端服务”,整合信息查询、开证明、社保等常用综合便民服务事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申报、进度查询、材料打印、缴费等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7×24小时”便捷服务。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聚合办事入口,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办”,重点推动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向政务新媒体延伸。切实做好办事入口的汇聚整合和优化,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实体政务大厅的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简化操作环节,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一次认证、一网通办。政务新媒体提供办事服务应依托已有办事系统或服务平台,避免重复建设,防止形成新的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  

    (牵头单位:县电政办、编办、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垂直管理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其他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底。)  

     (六)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1. 深化建设领域改革。推行“一窗进出、综合接件、容缺受理、全程打包、内部流转、并联审批、全程代办”。充分运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行并联审批。对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探索不再审批。对不新增用地“零土地”技改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全面推动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改革精简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探索推动“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逐步取代项目能评,探索特定区域整体联合审批,进一步压缩审批周期,提升审批效率,促进项目快速落地。   

    2.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企业登记制度,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全面推行“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反馈、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归档”的全流程电子化登记模式,简化优化企业登记流程,推行证照联办,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3. 深化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一窗综合受理、后台并联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证书快递送达、水电气联动过户”的不动产登记新模式,变交易、征税、登记“串联审批”模式,为部门联合办公“并联审批”模式。  

    4. 简化公积金业务办理。推动公积金业务进驻县政务中心,贷款抵押登记入驻住房公积金办事窗口;利用数据共享平台,减少办事要件,简化办事程序;开通网上营业大厅、开设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APP等移动客户端类政务新媒体,实现相关业务办理“零趟跑”或“只跑一趟”。  

     (牵头单位 :县发改局、住建局、食药工商质监局、国土局、政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间:2019年底前。)  

(七)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

  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要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布。全面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  

  门脱钩,切断利益关联。进一步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破除中介服务垄断,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取消各部门(单位)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和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依托政务服务网开发建设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中介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必须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竞争机制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  

     (牵头单位:县编办、发改局、食药工商质监局、国土局、民政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1月-3月)。制定改革方案,提交政府常务会审议;开展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全面梳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再造审批流程;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建设公共数据平台和统一共享交换体系,优化升级网上审批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彻底打通“信息孤岛”;全面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情况开展“回头看”,从根本上解决职能进驻不到位、向窗口授权不到位、一站式办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公布实施阶段(2019年4月-10月)。按照“清理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原则,分批公布,集中实施,同时完善改革配套措施。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1月-12月)。对“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建章立制,完成总结评估工作,巩固深化改革成效,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迅速行动。“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建设人民满意型政府的重大举措,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明确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抓好改革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统一对改革工作实施督查和考核,定期通报改革进度,对于思想认识不到位,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改革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纪委监委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八、责任单位如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按其新的 “三定”规定执行。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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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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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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