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2023衡山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 >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打好“发展六仗” > 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
山科工信字〔2023〕48号
关于申报2023年衡山县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衡山县产学研合作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就2023年衡山县产学研合作项目组织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三高四新"和"一体两翼"战略,充分发挥本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势,结合本县产业导向,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提升本县科技创新能力。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项目投资主要单位,且在衡山地区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无不良信用记录(与县外单位联合申报的,衡山县内单位须为第一申报单位,且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衡山县)。
2.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县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包括科研人才队伍、场地、资金投入和技术装备。
4.没有到期未验收/结题的省、市科技项目。
(二)申报项目条件
1.申请产学研结合项目,必须以企业为主体,技术成熟,成果已进入商业化运用,产学研结合紧密,产学研合同必须已在县科工信局报备。
2.所申报项目必须已进入实施期1个月,且合同在本局备案。项目已获得省、市、本年度同类型科技计划项目补助的不得重复申报,已申报本年度县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基金项目的也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申报单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技术领先;产品的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有较强的技术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
4.项目成长性好,年销售收入适量增长,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5.企业资产及经营业绩良好,市场开拓能力强,管理科学规范,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具备较强的筹资、信贷能力,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三)项目负责人条件
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含)以下,在项目相关产业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发能力,拥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限牵头申报1项,参与两项。没有未验收/结题的省、市科技项目。
三、支持方式与支持额度
项目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项目资金支持额度为2—4万元/每项。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采用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将申报项目的书面申请材料一式3份和电子申请材料1份报县科工信局科技情报站。
(1)项目实施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或企业法人执照扫描件。
(2)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需提供经税务部门备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3)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
(4)企业创新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研发机构证书、产学研合同等)。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申报时间: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
3.联系方式:县科工信局科技情报站 0734-5812354
衡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衡山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