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阳市衡山县城区道路路口启用电子警察设备的公示
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使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知》和《湖南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5年5月16日启用衡山县开云大道与朝阳路路口、开云大道与白竹路路口、开云大道与025乡道路口、龙泉北路与安业路路口、衡山大道与农科路路口交通违法抓拍电子设备。
对于被交通违法抓拍电子设备抓拍的机动车违法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该设备自2025年5月16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正式启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违法抓拍具体位置如下:
开云大道与朝阳路路口、开云大道与白竹路路口、开云大道与025乡道路口、龙泉北路与安业路路口、衡山大道与农科路路口,特此公示。
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