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实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稳固医保基金运行底盘,健全参保长效机制,推动职工医保事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县正式印发《衡山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扩面提质实施办法(试行)》(山政办发〔2026〕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当前我县职工医保领域存在参保覆盖面不足、部分企业应参未参、缴费基数核定不规范、参保断保现象多发、医保退休缴费年限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加之医保基金收支压力持续加大,基金平稳运行面临现实挑战。
为严格落实省市医保参保扩面提质工作部署,补齐职工医保参保管理短板,规范参保登记、基数核定、费用征缴、待遇享受、年限认定全流程管理,压实各类用人单位参保主体责任,打通企业、园区、民办机构、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堵点,有效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均衡医保制度运行压力,构建公平统一、稳健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结合衡山县域用工实际、参保现状与基金运行实情,研究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制定依据
本《实施办法》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省市正式文件精神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22〕6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湘政办发〔2025〕11号)以及省市医保参保扩面、基金监管、缴费年限管理、社保费征缴等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同时贴合我县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园区及各类市场主体用工参保实际制定。
三、制定过程
我县高度重视职工医保参保扩面提质与基金稳运行工作,严格按照调研研判、座谈研讨、专题审议、完善发文流程稳步推进:
1、专题调研督导:1月27日,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职工医保工作专题调研督导,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找准工作痛点难点。
2、联合研判对策:5月7日,联合县财政局、县人社局深入分析职工医保基金运行形势,共同研讨基金纾困解难务实举措。
3、多部门座谈会商:5月12日,牵头召集税务、卫健、教育、市场监管等多家职能部门召开职工医保基金运行专题座谈会,凝聚部门工作合力,逐条梳理破解参保征缴各类难题。
4、政府常务会议审议:5月15日,将全县职工医保基金运行分析报告及政策起草思路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明确政策制定方向与核心要求。
5、完善定稿正式发布:结合会议审议意见、部门意见、基层实操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完成合法性审核、流程报批,于6月22日正式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全文分为目标要求、具体措施、工作保障三大板块,内容全面、靶向明确、实操性强。
(一)明确总体目标要求
1、严守四大参保原则:坚持依法参保、禁止重复参保、落实属地参保、推行保费共担,规范全县各类群体参保行为。
2、划定分层扩面目标: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聘用人员参保率实现100%全覆盖;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有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实现逐年稳步提升。
3、统一规范缴费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省级缴费基准值;单位按8.7%(含生育保险)缴费,职工个人按2%缴费;灵活就业人员按基准值60%核定基数、按8%比例缴费;财政单位将基础性绩效纳入缴费基数,实现医保与社保缴费基数同步核定。
4、严格落实缴费年限:明确职工医保退休最低缴费年限男30年、女25年,逐年提升省内实际最低缴费年限,规范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严格落实退休免缴医保费用政策(大病保险除外)。
(二)细化六项核心推进措施
1、全面摸清参保底数:由县医保局牵头,联合税务、财政及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全域摸排,精准掌握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实情,精准开展参保动员。
2、全方位优化参保服务:简化参保登记流程,推行入职即参保,畅通线上线下缴费渠道;打通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绿色通道,落实缴费年限互认;优化一站式结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等便民服务,以优质服务助推主动参保。
3、强化参保断保刚性约束:明确欠费停保、补缴复保、待遇追溯及等待期相关规定,区分单位原因、个人原因断保医疗费用承担责任,从严管控随意断保行为。
4、加大稽查执法整治力度:采取日常稽查、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严查基数不实、选择性参保、全员应参未参等违规行为,落实限期整改、催缴、行政处罚、法院强制征缴全链条惩戒措施。
5、健全全民社会监督机制:落实单位参保缴费公示制度,定期公开医保征收数据,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开展退休待遇专项清理:系统筛查违规享受医保退休待遇人员,限期补缴欠费,从严整治缴费年限不足违规享受待遇问题。
(三)健全全域协同工作保障
1、组建专项工作专班: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职工医保参保扩面提质工作专班,统筹全县统筹调度、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医保局,统筹日常事务落实。
2、抓实全域宣传引导:多渠道开展职工医保参保政策、待遇政策宣传宣讲,推动政策直达企业、直达群众,提升全民参保知晓率与积极性。
3、压实部门联动职责:明确医保、税务、财政、人社、市场监管、卫健、教育、高新区等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县法院开辟强制执行案件绿色通道,全力保障医保征缴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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