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政府发布了《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衡山县划拨土地使用权指导价格的通知》〔2026〕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制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指导地价,是贯彻落实国家及湖南省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管理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的重要举措。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通知》明确要求,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管理,规范划拨供地行为,各地应当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划拨土地指导价格体系,为划拨供地提供科学、透明的价格依据,确保划拨供地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制度是我国土地供应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2025年由自然资源部令第16号修订),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等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划拨方式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与公益事业发展、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划拨土地使用权指导价格的制定,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防止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鉴于此,为完善地价管理体系,促进全县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县于2025年12月启动划拨土地使用权指导价格制定工作。
二、目的及意义
1、规范划拨供地行为,提升管理透明度
统一的指导价标准为划拨供地提供了明确、客观的价格依据,有效避免了过去各地在划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随意性、主观性和价格混乱现象。这有利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土地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划拨供地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2、科学配置土地资源,促进节约集约利用
通过设定合理的价格,可以破除土地划拨“零成本”或“低代价”的错误观念,引导用地单位在申请用地时更加审慎、合理。价格杠杆的使用,可以有效遏制多报、多占、浪费土地的现象,倒逼用地单位集约用地,从而在全社会范围内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3、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价格,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实现其经济权益的重要方式。它确保了在划拨供地过程中,土地征收、拆迁、整理等环节发生的国家投入能够得到合理回收。这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以隐蔽方式流失提供了制度保障。
4、完善地价管理体系,服务后续有偿使用
清晰的划拨地价是未来土地进行有偿使用变更(如企业改制、补缴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等)的价值基准。它为评估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计算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数额提供了基础依据,理顺了划拨与有偿使用两种制度之间的衔接关系。
5、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公益事业发展
对于符合划拨目录的非营利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指导价可以提供稳定、可预期的用地成本,体现了政府的政策支持。同时,明确的价格也有利于政府进行项目投资预算和成本核算,从而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6、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遏制权力寻租
统一的指导地价标准和公开透明的决策程序,大幅压缩了在划拨地价确定过程中的自由裁量空间。这有助于减少人为因素的干预,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与土地划拨相关的腐败行为和权力寻租。
三、制定依据
1、主要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10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
(4)《划拨用地目录》(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根据2025年6月13日自然资源部令第16号修订,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5)《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23号);
(6)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通知》。
2、主要技术依据
(1)GB/T18508-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2)GB/T18507-2014《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3)GB/T21010-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4)TD/T1052-2017《标定地价规程》;
(5)TD/T1009-2007《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
(6)《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号);
(8)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922号)。
四、起草过程
经请示县政府同意,我局按程序组织技术单位(湖南至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开展工作,于2026年2月中旬完成了市场调查和初步成果的编制工作。2月底,我局组织相关股室、评估机构专家对初步成果进行了审查。3月2日,我局向各职能部门征询了意见,进一步将成果修改。4月10日报衡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审查,会后,技术单位对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6月1日,衡山县人民政府发布了《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衡山县划拨土地使用权指导价格的通知》〔2026〕2号
五、主要内容
本次成果覆盖范围为全县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用地目录》分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三种用途制订划拨用地使用权价格。将全县划分为三个级别。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属性,运用科学合理的估价方法制定各用途、级别价格。划拨地价均低于同级别出让基准地价。
成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文本成果:包括衡山县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指导价格评估报告。
2、表格成果:衡山县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指导价格成果表、衡山县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范围表。
3、矢量成果:数据库。
4、图件成果:衡山县划拨用地土地使用权地价图(含城区、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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