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山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2招标人地址:衡山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中段

2.比选条件

湖南衡山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已经山发改【2016】9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招标代理工作。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地点:衡山经济开发区。

3.2建设规模:征地拆迁(含土地报批)150亩;平整土地120亩。建设标准厂房40000㎡,内部通道硬化,绿化亮化同步到位。

3.3项目目前基本情况:前期工作准备就绪。

3.4投资额度:6000万元。

3.5招标代理范围:湖南衡山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代理。

3.6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分法。选定排名前1~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子公司报名。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证。

4.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公告当月出具的无行贿档案记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7年9月7日至9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节假日不休)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专职人员证书(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大道湖南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三楼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报名。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17年9月12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大道湖南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6.3.投标人须派拟任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入本项目专职人员的专职人员证和近6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证明等原件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7.合理定价:8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

8.发布公告的媒介:衡山县党政门户网。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山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衡山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中段

联系人:王军

电话:13707347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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