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衡山县第二届“全民读书月”活动的通知


山宣字 [2010]12号

中共衡山县委宣传部
关于开展衡山县第二届“全民读书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垂直管理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总体安排,全面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努力倡导多读书、读好书的文明风尚,有效提升县城文明程度和群众文明素质,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衡山县第二届“三湘读书月”及全民读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阅读·提升·和谐
二、活动时间
  2010年11月——2011年10月底,集中活动时间为2010年11月——12月。
三、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阅读?提升?和谐”为主题,按照学习型政党、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组织推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讲求实效”的活动原则,用新颖的学习形式、便捷的文化服务、丰富的阅读资源和积极的激励机制,广泛发动全县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部队的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努力激发全县人民读书学习的热情、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为提升衡山文化软实力,实现“繁荣和谐、富民强县”的发展目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书香机关”和“书香人家”评选活动
在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当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结合实际,评选一批书香机关和书香人家,努力打造书香衡山。
1、时间: 11月至12月
2、“书香机关”、“书香人家”评选活动采取各单位、支部推荐和群众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由县委宣传部组织专人成立评委会进行评审,对评选出的“书香机关”、“书香人家”进行表彰,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获奖机关和家庭的先进事迹。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参与单位:县新闻出版局、县广电局、县直机关工委、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图书馆、县新华书店
(二)开展全县小学生“天闻”诵读比赛活动
1、活动时间:
初赛: 11月至12月10日
决赛: 12月18日
2、活动主题:“诵读经典、传承文明”
3、活动目标:通过活动,激励学生读书热情,养成多读书、读好书、会读书的良好习惯。
4、参赛对象:全县在校小学生,分低、中、高年级三组进行。各学区和县城小学按组别择优各推荐1名学生代表参加全县的比赛。
5、评审单位:评委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参与单位:县妇联、团县委、县文明办、县新华书店
(三)开展“人杰湖湘地、湘书“漂”万里”大型书漂活动
1、活动时间: 11月20日至12月10日
2、宗旨:“知识因传播而美丽”
3、活动地点:县新华书店中心门店
4、书漂规则:读者只须到新华书店门市登记一张简单的表格,即可在漂流专区将图书拿回家阅读,如果所选图书已经在漂中,可以加入图书漂流QQ群(95385177)了解其漂流状态,与书友约定转漂。
参与单位:县新闻出版局、县文联、县图书馆、县新华书店
承办单位:县新华书店
(四)“扬起理想的风帆”青少年书信征文比赛
1、活动时间:11月至12月
2、活动主题:以“我与‘四好’”为主题,抒发对“四好”少年标准的认识,表达争当“四好”少年的决心。
3、参赛对象:全县各中小学校学生
4、评选办法:由组委会评选出若干优秀作品进行奖励,并推荐部分作品参加全市比赛。
参与单位: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少工委、县邮政局
承办单位:县邮政局
(五)推荐经典书目、经典图书展销活动 
11月至12月,县内新闻媒体开辟专版、专栏推荐经典阅读书目及其它重点推荐书目。县新华书店、县图书馆举办“经典图书乡村行”活动,在全县掀起“购书热”、“读书热”。
五、活动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此次“全民读书月”活动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实现群众文化权利的有效载体,是建设学习型政党组织和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确定专人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各项活动圆满完成。
二是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开展读书月活动的主体是广大群众,重在突出“全民参与”、“务求实效”。要通过举办系列活动进一步启发全民读书意识,激发读书兴趣,培养读书习惯,形成读书风尚,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使全民读书活动成为提升县城品位、促进和谐发展的又一有效载体。
三是要突出特色,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科学策划。要通过开展报告会、讲座、演讲、写读书心得等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群众喜闻乐见的读书活动,寓读于乐,努力增强读书活动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衡山电视台、《新衡山》、政府网站要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在全县兴起宣传“全民读书月”活动的热潮。活动成员单位要及时上报“全民读书月”活动信息,领导小组要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适时进行表彰,不断提高活动影响力。
附: “书香人家”“书香机关” 评选方案

 

                                   中共衡山县委宣传部
2010年11月25日

 




附件

“书香人家”“书香机关” 评选方案

  一、评选对象
  凡在我县定居,热爱阅读的家庭均可参加“书香人家”评选。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均可参加“书香机关”评选。
二、参选条件
  (一)“书香人家”参选要求
1、家庭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文明知礼、家庭和谐,崇尚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2、家庭有一定文化投入,收藏有一定数量的高品位书籍(包括电子图书),订阅一定数量的刊物,家庭藏书3000册以上。有学习书桌及独立书房。
3、家庭学习氛围浓厚,家庭成员有坚持共同学习、相互交流的良好习惯,平均每天阅读时间不少于1小时。
4、家庭成员有较好的知识文化素养,重视知识文化的学以致用,学有所获。有较突出的学习成果,或在某个领域有所建树。
5、能够较好运用电脑、网络等;辐射带动周围家庭成员学习,热心服务社会,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二)“书香机关”参选要求
1、组织领导到位。单位负责人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学习和“全民阅读”活动,率先垂范,带头读书,突出理论学习、促进业务学习、倡导兴趣学习。
2、制度措施落实。建立了完备的读书、学习管理制度,落实了读书培训调研、督促检查考核、评优表彰奖励、成果交流转化、经费阵地保障等措施,读书活动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学习氛围浓厚。
3、硬件保障,形式多样。健全了干部职工图书室、阅览室、藏书(刊)达5000册以上,每年度有更新采购计划。建立有宣传栏(刊)、读书网页(专栏)等阵地,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世界读书日” “三湘读书月”等活动,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学历教育、职称技能培训,开展了卓有成效的中心组学习、兴趣小组、个人自学、集中辅导、讲座培训、评书荐书、论坛讲坛、竞赛征文、交流评比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4、学习成果丰富。干部职工自觉联系实际,深入研究思考,积极撰写读书心得、理论调研文章、研究论文。单位或干部职工学习活动和学习成果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或有著作文章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公开出版发行。
5、工作成绩突出。自觉坚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单位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在本行业、本领域居于同级前列。单位管理规范有序,风清气正,干部职工生活风尚文明健康,未出现严重违纪违法现象和“一票否决”问题。
三、评选办法及步骤
  1.“书香人家”“书香机关”评选活动采取单位、支部推荐与家庭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符合评选条件的家庭和单位可到“三湘读书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委宣传部)和县新华书店门市部填表推荐,或通过登陆衡山党政门户网(
www.hengshan.gov.cn)网站下载表格并报送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3.参加“书香人家”评选的家庭需报送反映家庭读书情况的照片2张以上。参加“书香机关”评选的单位需对照评选条件,整理1500字以上的申报材料。
4.“书香人家”“书香机关”推荐表格于12月20日前报送至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5.县委宣传部将组织专人成立评委会进行评审。对评选出的“书香人家”“书香机关”进行表彰奖励,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获奖家庭的先进事迹。
联系电话:5812361、5809920
联系人:杨程      电子信箱:
2774251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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