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中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职位及职数

招考单位

职位名称

人数

报考条件

其他条件

学历

年龄

专业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所

医疗审核员

1

中专

以上

40岁以下( 196811 以后出生)

医疗相关专业

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和3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历,熟悉电脑操作

医药审核员

1

中专

以上

40岁以下( 196811 以后出生)

药剂相关专业

  二、报考对象的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7日至27日

  2、报名地点:衡山县人事局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门、组织部门认可的毕业文凭、身份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按湘价费[2002]281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考务费200元。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一)、笔试内容:包括医学、药学专业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衡山县公开选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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