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文印室对外承包公告

为更好方便群众办事,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服务,经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研究决定,拟将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文印室对外承包,开展打字复印等有偿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包项目:文印室经营权

二、项目地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文印室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10月12日至10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衡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五楼520室

3.联系人:杨鹏,联系电话:0734-5912341

4.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承包要求

1.承包方必须自行配备设备和专业人员(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电脑等),设备由承包方自行保管和维修。

2.承包方承包后如需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和收费审核的,应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延误文印室运转。

3.承包方电脑打字费、印刷、复印费等价格要经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核公示,不得高于市场价。

4.承包方应热情、专业地为办事群众做好打印复印工作。

5.承包方必须按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作息时间及时营业(若中心通知加班,承包方须积极配合完成任务),保证不延误中心及群众办理业务和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对复印材料负保密责任,不得泄露。

6.承包期内,承包方应遵守日常管理和有关合同协议,不遵守中心管理或每年投诉超过三次,中心有权终止合同。

7.承包方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承印非法印刷品,经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五、承包程序

资格审查、人员确定、签订合同

1.由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交好押金后方可参加投标(押金5000元,中标者签订合同后押金抵扣承包费上缴财政,中标者弃标押金不予退还,上交财政;未中标者押金当场退还)。

2.承包费以每年人民币伍仟元起标,以暗标形式开标,报价最高者为本次招标第一中标候选人;如若报名只有一人,符合条件经县政务服务中心研究后,可以直接确定为承包人。

3.签订合同:与承包经营者签订合同。

六、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所有。本方案的未尽细节,以最后签订的合同书为准。

七、本次公告在衡山县党政门户网公开。

 

衡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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