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我县在外省返乡人员中发现一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安全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遵守公共秩序,严格管控措施。广大居民要依法接受、服从交通、检测、筛查、排查等管控措施,各企事业单位严格配合,不打折扣。
二、非必要不离衡。广大居民非必要不离衡,确需离衡的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衡要求,确需离衡的要严格落实“一把手”审批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公职人员因公因私外出的审批管理。
三、密切关注疫情变化。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通过文件、新媒体、电视等形式及时公布疫情动态,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变化,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如与确诊对象行程有交集,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措施。
四、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广大居民要保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常通风”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主动配合亮码、扫码,一旦发现自身出现发热、干咳、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不要自购药品服药。
五、保障群众生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各项服务保障,确保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供应充足。
衡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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