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9家失联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和备案的公告

根据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失联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责令整改的公告》,衡山宏民劳务有限公司等9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不具备从事职业中介资质,与"告知承诺制"承诺事项不符,被责令限期整改而未整改落实,或因公司机构已注销、出具终止人力资源等相关业务报告,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人力资源服务备案被依法撤销。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款"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被依法吊销或者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及机构年报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2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及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换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衡山宏民劳务有限公司等9家机构符合注销条件(详见附件),现按规定予以注销。自公告之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备案编号停止使用。

附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xls


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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