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

1月29日下午,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旷志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旷立伟、赵晓阳、符洪钧、陈燕春、罗光辉参加会议,县领导夏冰、蒋平、周龙、伍多益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部分选举和任命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部分衡山县选举产生的衡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届期履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指出,听取和审议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是加强人大对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的重要形式。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深刻把握开展履职报告工作的重大意义,确保人大对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深化结果运用,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推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切实发挥履职评议工作最优效应。要紧扣目标任务,不断完善履职评议工作常态机制,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任后日常监督,进一步激发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履职意识和人大意识。

会议强调,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在落实问题整改到位的同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要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问题整改提升工作水平。要强化制度意识,切实发挥财政审计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为彻底整改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提高审计工作监督质量,切实提升人大对审计工作监督的实效。(记者:何思霞 刘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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