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税务局多举措便利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近日,记者从县税务局获悉,在12月31日前,2020年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如果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据了解,为促进减税降费落地生根,县税务局精准发力,通过政务中心大厅的LED屏、微信公众号、便民宣传手册等渠道,向纳税人宣传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设置绿色通道和导税专岗,专人服务和专窗办理个税服务,并根据政策变化制定出网上申报、绿色专用申报通道、手机上APP申报等多种方式,供纳税人自行选择。(文峰、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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