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颁发5张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

  日前,县农业局农药监管站工作人员将省农业厅核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颁发到了农药经营门店负责人手中。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我县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共5个。限制使用农药经营门店在经营时,需设立限制使用农药销售专柜;销售限制使用农药时必须让购买者提供身份证,实行实名销售,销售方必须做好用药指导并做好相应的销售台账。(袁仲   廖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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